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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農村租息剝削—摘錄《尋烏調查報告》

3.油利
見面分割與量租,兩種同是尋烏縣的收租制度。
當地主自己或派人到場監視分割時,要吃有豬肉有魚(有些還有鴨子)的午餐。午餐過了,禾分割好了,農民挑了租谷伴同地主或其僱工送去地主家中時,還要加上兩個雞蛋,放在穀子上面一同挑了去,每天都是如此。農民和地主感情好的,送上七八個蛋的也有。
儼然稅戶頭。
油山[38]是地主或富農的,租給貧農耕種,地主富農收油租,二十斤油收十斤,六十斤油收三十斤,計收百分之五十。地主富農收了這些油租,大概百分之九十是挑赴市場發賣,百分之十是用對加利借給貧農。
擎把過街溜。
不見送來時,地主自己打個洋遮子,親自跑到農民家裡去催。再不送來,就派工去取。取又取不著,就調了他的田。
貧農六月收下早子,還去租谷和借谷,吃到八月就沒有穀子了,又要跟地主富農借谷。八月借谷一石,十月打番子時候還他,加二利,要還一石二斗。若貧農十月還不起,只得同債主說:「埃今年毛有還了,明年早子收了再還。」債主就說:「也可以的,本利加算起來才行。借給你的那一石本,算加五利是五斗,那利息二斗利上起利也要加五,就是一斗,你明年六月總共還我一石八斗。」(本一石,加利二斗,又加利五斗,又加利一斗,共一石八斗。)那末從今年六月到明年六月一個對年,共是加八利。假若他明年六月又還不起,那末從一石八斗再行加五起算。假如那個農民到了那年番子時又還不起,轉到次年六月,再轉到次年八月,如此轉下去,一年轉兩回,轉到十年就成了一個十分驚人的數目。
窮兄窮弟愛同心,
見面分割是禾熟時地主與農民同往禾田,農民把穀子打下和地主對分,雙方各半,地主部分要農民送到他家裡。有些地方分割之先,由地主先取一擔,這一擔不在對分數內,這種多半是肥田。
9.勞役
當到紅軍殺敵人!
你快樂。
上面第二節里所說十年拖欠的話是假設的,事實上債主很少准許農民一筆賬拖到十年之久。他總是壓迫農民很快還清,還清一次,再借二次,因為他怕農民欠久了靠不住。通常情形是准許農民還本欠息,息上加息,推算下去,也只三年五年打止,不準太欠久了。債主怎樣強迫農民還債呢?打禾了,債主挑了籮子走到農民的稻田裡去,對農民說:「你的穀子還了我來!」農民無法,望著債主挑了谷去。既交了租,又還了債,「禾頭根下毛飯吃」,就是指的這種情形。許多的農民在這種情況之下扯著袖子揩眼淚呢!
年年項起做,
半年會採取標息制度,每半年標一次,人數八個起碼,九個、十個、十一個以至二十多個都有。半年會不是沒本蓋利,而是每半年一了。(月子會、四季會、隔年會缺。)
田價:坑田每石租十七元到二十元,塅田每石租三十元到四十元。普通坑田二十元,塅田三十元。典當坑田每石租典價普通十五元,塅田普通二十元到二十五元。
越思越想越可憐。
送租,全縣說來百分之八十送穀子,百分之二十折錢。公堂、神會、廟宇、橋會的租,約有一半是交錢的,因為公堂、神會等佃農亦多半有份,因此佃農常常要照當時市價折錢送去,而把穀子留下備自己食用。這種人多半是兼做小生意的或有豬雞出賣的,才能得到錢。那些豪紳把持的公堂、神會,為了有利他們的侵蝕(候谷價高時錢賣得多),便強迫農民交谷上倉,農民亦無可奈何。同一理由,地主田租總是交谷而不準農民交錢,只有離田莊很遠的地主才有準許折錢的。
其中以借額論,中地主佔百分之五十,新發戶子佔百分之三十,大地主及公堂佔百分之二十。
4.批田
量了田租量利谷,
「立過繼帖人某某,今因家貧無奈,告借無門,人口嗷嗷,無力養育,情願商請房族戚友將所生第幾男過繼于某宗兄為男,當得身價洋若干元。自過繼https://www.hetubook.com.com之後,任憑養父教讀婚配,倘有打罵等情,生父不得干涉。兩方甘願,並無勒迫,不敢生端異說。恐口無憑,立此過繼帖一紙為據。」  這種賣身契只有賣主寫給買主,買主不寫文件給賣主。所謂媒人即是中人,多的有四五個,都要「水扣錢」,抽賣價的百分之五。房族戚友臨場有多到十幾個的,都要「畫押錢」,歸買主出。親房及強梁的(多半是紳士)畫押錢要多,有十多元到二十元的,普通房族戚友畫押錢每人一元以內。奶|子的年齡有三四歲的,有七八歲的,有十三四歲的。
A.地租剝削
下面是賃字的一個例:
大地主及公堂的錢很少借給人家的,因為大地主的目的在享樂而不在增殖資本,做八十酒呀,起大房子呀,留了錢做這些用,送子弟讀書也要用錢(這不是他的重要目的)。一小部分商業化的大地主,拿了錢去做生意。因此,也就無錢借與別人。那些有多錢余剩的,沒有工商業可以大注地投資,零零碎碎借給小地主及農民,既借不得幾多,又不甚可靠,他就寧可挖窖埋藏,不貪這點利息。加以軍閥捐派頻繁,看見多錢出借之家,就這也要捐,那也要派,鬧得不得下地。陳炯明部下林虎、劉志陸[37],在篁鄉向大中地主、公堂、神會派了萬多元,派過兩三次,因此更發使他們把錢藏起來。
許多的農民把租交過,把債還清,就沒有飯吃了。地主們收了那些租不肯出賣。過年了,農民急於得點穀子,地主把谷放出一部分,但不是賣而是借。因為借谷的利息是半年加五(早前的利率是「錢加三谷加四」,近來谷息加四的少了,大多數都是加五),比賣的味道更多。地主賣谷是要到四五月間青黃不接時候,那時價錢抬得更高,但他還要三歪四擺。
有個傳遍全縣的故事:篁鄉地主劉福郎,是個著名刻薄的人,青黃不接時候,他把有谷摻進精谷里發糶。有一天,有個農民到他家裡糴穀子,他叫他的媳婦和女兒道:「要衫褲子著就要去撈!」農民們把他這句話傳了出去,就成了全縣聞名的大笑話。為什麼這句話會成笑話呢?因為尋烏習慣,女子偷人叫「撈」,把有谷摻進精谷去也叫做「撈」。他當著農民不好明說把有谷摻進精谷,一個不留心,對他的媳婦和女兒說出那句好笑的話來,就成了流傳至今的典故。
錢利三分起碼,也是普通利,佔百分之七十,加四利佔百分之十,加五利佔百分之二十。
窮姊窮妹愛團結,
田信雞每年一隻,賃字上寫明是「雞公」,因為雞公(閹雞)比雞婆較大,但農民還是送雞婆的多。賃字上雖說了每年一隻,但農民往往兩年才送一隻。送的時候在冬收后或過年時節。不見送來時,地主常常自己去催。「田信雞公送了來啊!」「唔曾畜到。先生!等我后圩買到來。」或者說:「毛啊,先生!今年子總要免下子。」
有眼當個瞎眼棍。
長年會是六個人,六年完滿。除頭會外,每人出洋十元,共五十元,交與頭會。頭會「沒本蓋利」,三年加三(每年蓋利十五元,共四十五元),兩年加二半(每年蓋利十二元五毛,共二十五元),一年加二(十元),共計六年頭會要蓋利八十元,本則「沒收」去了。二會以後沒本蓋利制度與頭會同,惟利息逐年減輕。如二會是二年加三(每年十五元,共三十元),二年加二半(每年十二元五毛,共二十五元),一年加二(十元),共蓋利息六十五元。三會以後蓋利更少。「頭會賣臉皮,二會撿便宜」,說的是頭會雖得經濟利益,但須低頭求人才打成會,二會既不求人又得利益。
注[35]:「埃」,我。「毛」,沒有。「項起做」,繼續做。「暗婧女子」,再漂亮女子。「樣得老」,怎樣得老。「暗好學堂」,再好學堂。「割也就」,剛割完。「做賊頭」,很惡之意,如賊頭一樣惡。「袋子一大捆」,用去收租的。「和_圖_書過街溜」,洋傘。「嗎個都唔問」,什麼都不問。「放出下馬頭」,打官腔。「稅戶頭」,大地主。「阿嗬」,沒有了之意。「愛同心」,要同心。
害埃窮人樣得老。
食也毛好食,
地主的理由是:此田我買來時多費了田價,你佃戶耕了省了糞草,若不先取一擔,你佔便宜太多。但這種辦法是很少的,百家之中不過一家。
加三利,多半是富農向富農借的,借債的用途是做米販、做豬販或者往市上開家小商店。為什麼富農向富農借得到加三利,貧農只借得到加五、加一利呢?有兩個原因:一是「躉」。普通總是二百元、三百元一借,還了來,作得用,不像貧農之三元五元一借,零碎得很,還了來,也不能作個什麼用。二是靠得住。富農有田契作抵押,他的經營又是生利的、有希望的,不像貧農之財產很少,借錢多半是為消費或轉還別人債務,很不可靠。
有些惡地主呢,就告農民的狀,捉了農民去坐班房,不過這種惡地主不多就是。原來見面分割佔全縣百分之四十,量租佔百分之六十。近來見面分割的加多,量租的減少,各佔百分之五十左右。為什麼見面分割的加多起來呢?因為佃戶窮的日多,常常一割下禾就沒有穀子,地主怕農民收后不量,所以見面分割加多起來。同時農民為怕調田與吃官司,也寧願見面分割。
田東做賊頭。
月光光,
批頭分「批頭錢」、「批頭雞公」二者。批頭錢,每石租普通單批(五年一批叫單批)一毛,雙批(十年一批叫雙批)二毛,也有三毛的如篁鄉等處,均批田時交清。批頭雞公不論批田多少總是一隻,也是批田時交。單批轉到雙批,即五年轉到十年,批頭錢、批頭雞公一樣照交。南半縣雙批多,如篁鄉、雙橋兩區完全沒有單批,就是一份田耕幾十年的現在也還有,只很少。地主將田批出去后不久賣了與別人時,退還批頭錢一部分與農民。北半縣單批多,地主賣田時不退批頭錢。
農民:「好哩哪!您都毛谷,河壩里水都毛流!搭幫下子,讓斗子給埃,等穩就要做到來食啊![36]」
總住爛屋殼。
放出下馬頭。
番子則收穫量每十擔中往往要比早子少二擔,只有八擔,交去四擔租,自己只得四擔,合起早子的四擔共得八擔。地主卻共得十擔。成為四點四成與五點六成之比。
3.「禾頭根下毛飯吃」
8.「要衫褲著去撈」
(二)租額,寫明見面分割制還是量租制。
打會的目的是互相扶助,不是剝削。如為了娶媳婦,做生意,死了人要埋葬,還賬等等,就邀集親戚朋友打個會。但月子會、隔年會、四季會,因為標利很重,結果變成剝削農民。
勞役制度全縣都沒有了。地主有緊急事如婚喪等類,也常常求佃戶替他做事。地主帶耕一點田地,農忙時候,也常常求佃戶替他做工。但通通是出工錢的。
聽見人家賣了兒子了,債主就急急地到他家裡去討賬。「賣了奶|子還不還埃(我)嗎!」債主很惡聲地叫著。他為什麼要這樣子呢?因為這時候是他這筆債的生死關頭,賣了奶|子猶不還他,錢一用掉,永久沒有還債的機會了,所以他就顧不得一切了。
見人羅長盛
普通總是賣兒子,賣妻賣女的不經見。
窮人一話毛,
不過手典當的田,有些是偷典的。就是那些「嫖賭食著」的少爺們,當他們賭輸了或者沒有嫖錢了,欠了暗帳,不得開交的時候,便瞞了他的父親把田秘密典給那些強房大姓的富農或地主之手,等到他的父親死了,然後把田過手。為什麼要典給強房大姓呢?因為只有強房大姓才不怕事,秘密發覺了,他就公開起來,也不怕他的父親不依。
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情,本章不能正常顯示,所以東方將其分為兩章進行發表。
(四)田信,寫明每年或每兩年交一隻雞公。這種賃字,哪怕少到三擔谷田都要寫一張。因為若不寫賃字,一則怕農民不照額交租,打起官司來無憑據,二則怕年深日久農和-圖-書民吞沒地主的田地。賃字只農民寫交地主,地主不寫交農民。
7.鐵租、非鐵租
打會的人(會頭)不是全無資產的人,多半是中農階級及小商人中間打會的多。富農不消打會,極貧的貧農想邀個會也邀不到,只有半自耕農,佃農中之有牛力、農具者,自耕農,市鎮上較活動沒有破產危險的小商人,他們邀會才有人來。
以起數論,新發戶子最多,佔百分之七十五,中地主佔百分之二十,大地主及公堂佔百分之五。
雙橋區有田東飯,每年請地主吃一次。別區很少。
2.谷利
農民然後慢慢地話到糴谷:「您的谷,埃來糴兩斗子。」
4.賣奶|子
1.見面分割制
典當分為「過手」、「不過手」。過手,是田主收了典主的典價之後,把田交了給典主,典主收了田或自己耕或佃給別人耕,都由他作主,田主不能過問。過手之後,典主也沒有租送給田主了,田主除了保留收回權之外,簡直和賣絕一樣,因為主權的大半已在典主手裡了。不過手,由典主將典價交與田主,而田仍由田主耕種,每年量租給典主,租率是照普通田租一樣,每一石谷田交一石谷租(兩檔共)。譬如塅田典價每石租二十元,田主得了二十元,交出一石租,每石谷價普通四元,利率是年二分。為什麼典田利率低於社會借錢利率呢(普通借錢年利三分起碼)?因為一般富農(新發戶子們)的心理,高利放債不如低利典田靠得住,「把錢放到泥裡頭」是很穩當的。富農們為什麼不買田而去典田呢?因為農民和地主的破產是逐漸的不是突然的,「先典后買」,成了普遍現象。但「田就姓大,一典就賣」,也是普遍現象,故買田與典田僅僅相差一間。過手不過手二者,過手的佔百分之九十,不過手的佔百分之十。不過手的多半是包租(鐵租),但也有法律上過手,而由原主向典主書立賃字成為東佃關係仍耕著這份田地的。這是于債主(典主)債戶(田主)關係之外,再加一層東佃關係。
代筆謝雨霖民國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立賃耕字人鄺世明」
為什麼禾頭根下毛飯吃呢?譬如耕了二十擔谷田的,量去了十一擔多租,剩下八擔多。去年過年和今年青黃不接毛飯吃時借過地主穀子兩三擔,加上加五利,又要還去三擔多至四擔多。打禾了,要買好東西招扶地主。禾打過了,買上一點油鹽,舂上一點米子,立秋剛到,一切都完。這就叫做「禾頭根下毛飯吃」,又叫做「一年耕到又阿嗬」。
據知事公署糧柜上當僱員的劉亮凡說,民國十四年全縣把田出賣的有六百家(買田的不足六百家,因為有一家買幾契田的),以全縣三萬家計(十二萬人,每四人為一家),每五十家中有一家破產。至於典當,更多於賣絕,每百家有五家把田典出(典進的每百家有二家,因一家有典進幾契田的)。即是尋烏近年每年有百分之二的人家破產,有百分之五的人家半破產。
事業毛錢做,
(三)租的質量,寫明要「過風精燥」,不得少欠升斗,如違轉批別人。
1.錢利
「嫁姑娘賣奶|子,都要還埃。」這是尋烏的習慣話。債主們對那種「可惡的頑皮農民」逼債,逼到九曲三河氣憤不過的時候,往往是這樣說的。讀者們,這不是我過甚其詞,故意描寫尋烏剝削階級的罪惡的話,所有我的調查都很謹慎,都沒有過分的話。我就是歷來疑心別人的記載上面寫著「賣妻鬻子」的話未必確實的,所以我這回特別下細問了尋烏的農民,看到底有這種事情沒有?細問的結果,那天是三個人開調查會,他們三個村子里都有這種事。劉亮凡是城區富福山人,富福山離城十八里,那村子里共有三十七家人,分為劉、曹、陳、林、黃五姓,共有五家賣奶|子(客籍叫兒子曰奶|子)的,內三家都姓劉,是劉亮凡(城郊鄉蘇維埃主席)的親房,名字叫做劉昌育、劉昌倫、劉昌純,其他兩家,一家叫林芳廷,一家叫陳良有。劉昌育(和_圖_書劉亮凡的胞叔)是小木工人,餘四個都是佃農。劉昌育有四個奶|子賣去三個,劉昌倫三個奶|子賣去一個,劉昌純兩個奶|子賣去一個,林芳廷三個奶|子賣去兩個,陳良有一個奶|子賣去一半。五家都是因為破產到完全沒有了,沒法子,把奶|子變賣得些錢,一面還清債主的賬,一面自己吃飯。買主都是附近村莊里的本姓紳士和富農,紳士更多,富農次之。賣價每個百元(起碼)到兩百元(最多)。賣時兩家在名義上不說「賣」而說「過繼」,但社會上一般都說「賣奶|子」。要寫張「過繼帖」,普通也叫作「身契」。過繼帖上面寫道:
10.土地買賣
又阿嗬,
非鐵租佔全縣百分之八十,水旱天災,面議減少,但每石租只減少一斗到二斗。遇大災害收成大減時,請了地主來看過了,有谷(「有」,當地音胖,有谷,無米之谷)也要分一點去。鐵租是在賃字上載明「半荒無減」,在全縣佔百分之二十。但實際上農民實行得少,仍然是請了地主看過,精有照分(精谷就是好谷)。
5.批頭、田信、田東飯
暗婧女子毛錢討,
大地主、中地主、公堂、新發戶子(發財的小地主及富農)都有錢借。
B.高利剝削
量了一籮又一籮,
2.量租制
會有長年會、半年會、月子會、四季會、隔年會五種。
價錢如了地主的意了,然後把穀子糶與農民。
「立賃耕字人鄺世明,今來賃到凌賤貴兄手內禾田一處,土名鐵寮壩,禾田一大丘,計租六桶。當日三面言定,每年合納租谷六桶,限至秋冬二次,早六番四,送至家中,過風精燥,交量明白,不得缺少。如有缺少,任田主另批別佃,不敢生端異說。恐口無憑,立賃字為照。
句句講惡話,
一年耕到又阿嗬!
團結起來當紅軍,
六月割也就,
為什麼要「早六番四」呢?因為早子價較貴,收穫量也更多,交租六成才不便宜了佃農;番子[34]價較賤,收穫也較少,故交四成。
南半縣土地鬥爭中,農民、小孩子普遍地唱了一隻歌,那歌唱道:
表面上看,早六番四兩檔扯平,還是五成,實則不然。地主常得五成六,農民只得四成四。因為早子收穫量雖多,每十擔中地主現已得去六擔,農民只剩了四擔了。
光灼灼。
地主:「毛……啊!自己都唔夠食。」
農民走到地主家裡向地主道:「先生,食了朝?」
6.谷納、錢納
另有一種,是農民先取出些穀子,叫做「撮谷種」,數量是在全數租谷中撮出一撮箕。理由是:秧子打在別人田內,不在你這個地主的田內,打了秧子的那塊田,早子[33]沒有收,別家地主要受損失,為了補償佃戶亦即補償別家地主的損失,所以要先撮出一撮箕。
每年信雞一隻。
舊的社會關係,就是吃人關係!
著也毛好著。
谷利比錢利重得多,乃富農及殷實中小地主剝削貧農的一種最毒辣的方法。十二月、三月兩個期間借的最多。貧農為了過年,故十二月要借谷;為了蒔田,故三月要借谷。不論十二月借,三月借,均六月早子收割時候要還他,利息均是加五,即借一石還一石半(三籮)。這種六個月乃至三個月算去百分之五十的利息的制度,乃是高利貸中很厲害的。
(一)田眼,寫明田的所在及界址。
以借債人論,加五利(年利五分,每百元利五十元)、加一利(月利一分,每百元年利百二十元)差不多通通是貧農借的。加三利(月利三厘,每百元年利三十六元)也有,但極少。以貧農借額作一百,加三利佔百分之二十,加五利佔百分之七十,加一利佔百分之十。貧農的借主多半是新發戶子,三元五元,十元八元,零零碎碎,利上起利。抵押品貧農無田可指,多半指房子,指牛豬。
埃跌苦,
油利是所有借貸關係中的最惡劣者。所謂「對加油」,尋烏南半縣有茶子山的地方都有的,北半縣沒有茶子山,所以沒有對加油。什麼叫做對加油呢?借一斤,還兩斤,借兩斤,還四斤,借四斤https://www.hetubook.com.com,還八斤,這樣叫做對加油。什麼期限呢?九月打油時候為標準,九月以前一年之內不論什麼時候借的,一概對加利。
暗好學堂埃毛份,
買賣奶|子,由媒人背了送到買主家。這時候奶|子的父母總是痛哭流淚,甚至兩夫妻打起架來,妻罵夫沒有用,尋不到飯吃要賣奶|子,旁人也多有替他們流淚的。劉昌育賣奶|子,他的侄兒劉亮凡就是一個看不過意流了淚的。現在講到調查會的第二個農友李大順,看他供給的材料又是怎樣?他是雙橋區的黃沙村人,他那個村是個有人家四百戶左右的大村,內中賣奶|子而被他親眼看見的有五家,每家賣出一個奶|子。有一家是賣往廣東平遠縣的八尺地方,李大順在路上撞到這個背著小奶|子的父親往平遠方向一路哭了去,這人撞到熟人臉上不好意思到十分。他為什麼要把奶|子賣往廣東八尺呢?因為賣的價錢更高,一個奶|子賣得二百多到三百元。不論賣到什麼地方,四五歲的幼年奶|子賣的價錢更高,因為容易「養得疼」(帶得親)。年齡大了,像八九歲的、十多歲的,反倒賣不起價錢,因為不容易帶得親,並且容易跑掉。至於到調查會的第三個農友梅治平,他是雙橋區藍田村的農民,他村裡也有賣奶|子的事。他的叔父梅宏波窮得不得了,三個奶|子一個過番(往南洋)去了,一個在家,一個賣往平遠。附近暗徑村,貧農梅傳華七個奶|子,賣出五個。那天調查會到的就是劉、李、梅三位,他們自己村子里出賣兒子的事,就有上述那麼多起。三人中一個是北半縣人(劉),兩個是南半縣人,那末全縣的情形也不難推知了。據他們說,在他們所知道的地方,每百家人家有十家是賣過兒子的。劉亮凡說,他曾見過和聽過賣兒子的事,在他家鄉的附近共有上百的數目。
農民:「先生,莫這樣貴,算減點子給埃!」
地主:「好,你十分話緊了,埃的口食谷都讓點子把你,你肯不肯出這多價錢呢?」
5.打會
典田不過手,也是典主對田主的一種重利盤剝的機會。因為田主每年交租交不清時,典主就對那未清部分行起息來,年年加多,最後非把這份田完全賣給典主不可。這種欠租利息是三分以上的高利貸,而不是二分的典價利息。
以下是老毛《尋烏調查報告》中關於地租剝削,高利貸剝削部分,以及人民為了返還地主的地租剝削、高利貸剝削,被迫賣兒賣女內容。
袋子一大捆,
地主:「唔,系喲!」
(八)剝削狀況
大暑(舊曆六月)割禾,立秋(舊曆七月)量租,地主通知農民把租送來。
量租制是「早六番四」。平遠是對分。
會傷心,
唔奈何,
天呀天,
中等地主的錢多半是借給那些小地主中之破落戶及正在走向破產路上的農民,他的目的也是在於吞併土地。
嗎個都唔問,
年年總耕田。
尋烏地主把田批與農民通通要寫「賃字」,沒有不寫的。五年一小批,七年一大批,是全縣普通的賃期。這是東佃間的「規矩」,也就是不成文的法律。只有那種惡地主才敢借故破壞這種法律,三四年或七八年調換佃戶。賃字上面寫明的是:
通通要抵押,有田地的拿田地抵押,無田地的拿房屋、拿牛豬、拿木梓抵押,都要在「借字」上寫明。
「禾頭根下毛(沒有)飯吃」,說的是剛打下禾交過租就沒有飯吃了,這種情形尋烏簡直佔百分之四十。
問谷曾曬就?
借主時時想吞併貧農的房屋牛豬,或他很小的一塊田,或一個園子,察到貧農要錢用,就借給他,還不起,就沒收抵押品。也有中等地主借這種吞蝕貧農的小份子債的,古柏的祖父古有堯就是一個例。他曾經用這種借貸法吞併貧農三個菜園子、兩個房子。今天借一元,明天借兩元,逐漸成一大注,便有資格吞併一個菜園子了。他常常處心積慮,用這種乘人之危、零碎借債的方法去謀人的財產。他于地方的事、公堂的事一切不管,因為這些事頗妨礙於他個人的發財。他算得個典型的重利盤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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