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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農民錢糧負擔—摘錄《尋烏調查報告》

(4)苦甚上述田賦數量,每年不過六千一百余元,而縣署用款如行政經費、司法經費、監所經費、人犯囚糧、慈善經費各項,每年須用一萬余元,以之抵充,不足遠甚。故到尋烏做官的人,莫不覺得苦甚,便一意勾結豪紳,借種種事故壓榨貧民。至於煙、酒、屠宰等稅,直接歸省政府,不與縣署相干,縣署能指揮的只有田賦一項。
尋烏的煙酒印花稅,每月小洋各六十元,共百二十元,一個商人承包,在北門內設個稅局。除縣城外,每月往澄江、吉潭、三標、石排下、留車、車頭、牛斗光、珠村圩、荒塘肚、公平圩、篁鄉圩、中和圩、岑峰圩、茅坪圩、龍崗圩、上坪圩等十六個圩場收稅一次。每個小酒攤子賣酒,每個小雜貨店賣黃煙,都要抽稅。老實的,多敲他一點,調皮的,照章程收。每月一百二十元包稅,實收可得二百元,賺八十元。稅局要用局丁二名、火夫一名。包商多半是贛州人。
(6)管錢糧的尋烏縣有三個管錢糧的,劉士輝、劉梅芳、黃少堂。民國以來就是他們管錢糧,他們挾著幾本糧冊做寶貝,勾結歷任縣知事把這個職務當做世襲。由三人中互推一人為主任,其餘兩人為戶書。紅軍到城,三個都挾著糧冊跑掉了。
2.煙酒印花稅
名字叫做「公益捐」,包括賭攤與花會,亦屬地方經費https://www.hetubook.com.com,由財政局派徵收員(何子韶做過兩年)管理徵收。縣城一處每月收一千一百元,盛時每月收過一千八百余元。全縣各圩同樣要抽。前年每月全縣收過三千多元,那時有劉士毅[39]派了一排人來縣經辦,名曰「防務捐」,每月提去二千元。贛南各縣都是如此。后贛南旅省同鄉會向省政府告了劉士毅,他不得不撤銷,但地方豪紳繼續徵收如故。這是地方豪紳與劉士毅鬥爭的一幕小史,許多縣都有這種鬥爭。
另外,我要告訴大家,本文是摘自老毛的《尋烏調查報告》。
4.護商捐
(2)官租篁鄉全區,三標區一部分,城區也有一點,名曰「官田」。政府收官租不收地丁,共計九百四十多兩,較之地丁貴得八九倍,大概每石谷田要完小洋二毛。為什麼有這種官田呢?明朝篁鄉出了個「霸王」,名叫葉楷,盤據篁鄉多年,與明朝皇帝作對,皇帝用計把他剿平,把所有篁鄉全區葉楷管轄地方的田地充公,名曰官田,禁止買賣,只能用佃戶與佃戶之間轉移田地的名義,叫做「頂退」。三標官田的來歷與篁鄉相同,那裡曾為葉楷部屬佔據過。城區的一點小的官田,則因那裡的人曾經犯了皇帝老子的法,因此沒收了他的田來。
本部分為民國時期,一般老百姓https://m.hetubook.com.com應該負擔的糧稅。
1.錢糧(1)地丁全縣一千四百二十四兩,每兩還正稅大洋三元,附稅二角四分。它原本不是錢而是米,每石谷田完地丁米八勺(每十勺為一合,十合為一升),每升地丁米折成忙銀六分四厘二,再照每兩忙銀折成大洋三元二角四分,約計每石谷田完大洋二分。相傳從前安遠典史楊霄遠跑到北京皇帝老子那裡,頭上頂個盤子,盤子裏面覆著許多酒杯子,表示安遠、尋烏兩縣山多田少,手裡拿著一篇奏文,上面寫著「萬頃山岡一線田」等等話頭,請求減輕田賦,弄得那個皇帝大發脾氣,說你那麼個小官敢到我的面前上奏,我可不依,喝聲推出斬首。然後拿了奏文一看,看到「萬頃山岡一線田」的地方,卻說「話還說得有理」,就批准他的奏文。因此安、尋兩縣田賦較之他處為輕。至今兩縣地主富農當每年完糧時候,還要拿些香燭到楊霄遠廟裡祭他一番。兩個縣城都有楊公廟。
財政局的收入是牛捐(年一千七百多元)、護商捐(年二萬四千元)、考棚租(二千元左右)、賓興租(以谷折錢計三千元左右)、孔廟租(三百元左右)等,共計年收三萬元左右。其用途是,國民黨縣黨部、靖衛隊、財政局、建設局、教育局、清鄉局、公安局、新尋學校(何子貞、何挺拔辦www.hetubook.com.com的)、普化學校(在澄江,謝嘉獻、藍玉卿辦的)的開銷,總而言之是豪紳及其走狗嫖賭、食著、鴉片煙的用費所從出。
C.稅捐剝削
3.屠宰稅
縣城一處,每年一千七百多元,無局,由三四個股東承包,一人出面辦理。四年來都是新尋派何子貞的老子何學才出面包辦。一千七百多元捐額,實際則收二千三四百元,也是一筆地方捐,歸財政局管理支配。
7.財政局總收入
省政府的贛省公債派過三千元,二五庫券派過二千元,中央公債派過一千元左右,金融善後借款派過四千元,軍閥過往,如林虎、劉志陸、李易標、黃任寰[40]、許崇智、賴世璜過了多回,前後派過四萬多元。以上這些派借款項,由縣署分攤到各區、各村、各圩,凡有一石谷田以上的,小商一百元資本以上的,均要派到。凡操到政權的豪紳地主大商,從縣到鄉各級機關的辦事人,均不出錢,對他們的親戚朋友也為之設法酌減。於是款子都派在那些老實的弱小的地主、富農、商人身上。還要加派手續費、夫馬費、茶水費,如上頭要派一千元,財政局就要派一千二百元,接下去區鄉兩級又各要加派,藉此漁利。上面借了款去如公債等,間有還下來的,軍隊借款亦間有還來的,縣城及各區保衛團豪紳們一把吞了下去,從不發還與借戶。和*圖*書汪子淵當保衛團總時,吞沒軍隊還來借款一千余元,惹起篁鄉一帶借戶和他打官司,始終沒有打得出一個銅板。
是一種地方捐,普通叫做「百貨捐」。國民黨經費、靖衛團經費都從此出,公安局沒錢用也要撥一份給它。縣百貨捐總局歸地方財政局管轄,縣城北門外、吉潭圩、盤古隘,各設分局。油、鹽、米、豆、雞、鴨、牛、豬、羊、狗、水貨、雜貨、布匹,凡屬路途過往貨物,無論什麼都要抽稅,每件半毛起碼,五毛為止。米果、水果、柴火、竹木器等附近鄉下挑到圩場零碎發賣而非遠途過往的東西,不收稅。反過來說,一切遠途過往的東西都要收稅。南半縣留車、牛斗光等處群眾鬥爭發展,便無法設局收稅。三個分局每月數額二千元以上,吉潭過去有一個月收過二千多元,北門外過去有一個月收過八百多元,盤古隘過去無局,謝嘉猷最近才設立。名字叫做「護商捐」,實則商民恨得要死。
也是包,每月八十元稅額,實收百五十余元,賺七十余元。也設一個局,局丁一名,火夫一名。局丁不但招扶局長,還要幫他出外收稅。百五十余元,城中即佔四十八元八毛(三個肉案)。包商也是贛州人。只能收到圩場有定案的屠戶,章程雖然說的鄉下人家殺一個豬也要完稅,實際收不到。
(5)陋規縣署錢糧經征柜上有幾種陋規:第一是m•hetubook•com.com銀水,每塊錢至少吃去半毛至多一毛。譬如市價每小洋十二毛折大洋一元,糧柜上卻要收十二毛半,全年六千一百余元,每年可吃銀水三百多元,這是糧柜上的第一個大剝削。經征主任沒有薪水,專靠銀水及其他陋規養他。第二是過割禮,又名割糧禮,民間買賣田地要交割糧禮,糧柜上每戶要收過割禮二毛,全年約有六百戶割糧,可得一百二十元。第三是填寫禮,田地買賣不但要交割糧禮,而且要稅契,就是要拿土契到糧柜上斢張官契(財政廳發下來的),將土契文字填寫到官契之上,每張收填寫禮二毛,全年所得總數與過割禮同。第四是券票禮,即糧票錢,每張小洋三分,全年約二千張,共六十元。以上四種陋規,除銀水外,都是公共的。每個知事新到任,糧櫃主任要孝敬二十元至三十元與他,名曰「點規」,即是希望新任知事再點他做糧櫃主任的意思。此外,還有過節禮(端午)、過年禮,不但要送知事,而且要送財政科長,知事送物,科長送錢(十元到二十元)。這些耗費都是出之於陋規。
(3)合計地丁、官租二項,合計銀二千三百六十余兩,每兩折三元二角四分大洋,也不過七千六百四十余元。由於沙沖水破,逃亡孤絕,貧苦拖欠幾種原因,每年有兩成收不到手,實際只能收六千一百十二元左右。
8.派款借款
6.賭博捐
5.牛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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