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儒法之爭
四 兩面三刀

有了「兩面」,還要有「三刀」。「三刀」就是勢、術、法。前面說了,勢,就是權力威勢,即「權勢」。這個東西很重要。《韓非子.難勢》引用慎到的話說,飛龍和騰蛇為甚麼高高在上?就因為牠們騰雲駕霧。一旦雲開霧散,掉到地上,跟蚯蚓、螞蟻也沒甚麼兩樣。同樣,人君為甚麼一呼百應、令行禁止?就因為他們有權有勢,與德呀才的,毫不相干。這就叫「勢位之足恃」而「賢智之不足慕」。
君臣如此,其他人也一樣。韓非說,長工給地主種地,地主又是送飯又是給錢,是因為愛長工嗎?不是,是希望長工能夠多賣力氣,精耕細作。長工全力以赴,精心耕耘,揮汗如雨,是因為愛地主嗎?也不是,是為了多吃好飯,多拿工錢(《韓非子.外儲說左上》)。說白了,還是利害和算計。所以,開馬車舖的都希望人富貴,開棺材舖的都希望人早死。難道是因為前者仁慈後者殘忍嗎?不是的。沒人富貴,馬車就賣不出去;沒人死亡,棺材就賣不出去。馬車舖老闆也好,棺材舖老闆也好,都不過是為自己打算,沒甚麼道德不道德,仁義不仁義的問題(《韓非子.備內》)。
法家的「刀」,是「兩面三刀」。甚麼叫「兩面」?甚麼叫三「刀」?要說清楚這些,我們還得先弄清楚甚麼是法家,弄清楚法家的來龍去脈。
法家之所謂「法」,與我們今天說的「法」,差別很大。我們今天說的「法」,指「法律」。法家之「法」,則既包括「法」,也包括「令」,因此也叫「法令」或「憲令」。比如規章、制度、條例、刑律、政令、文件,總之,一切由明文來規定的東西,都叫「法」。這個「法」,是從哪裏來的,又是幹甚麼的呢?《韓非子.定法》說:「法者,憲令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著,就是制定;必,就是標竿;慎法,就是謹守法令;奸令,就是觸犯禁令。這樣一解釋,我們就明白了。原來法家之所謂「法」,就是由官方制定的標竿。這個標竿,是用來決定賞罰的。獎賞誰?謹守法令的人。懲罰誰?觸犯禁令的人。誰該守法?誰會犯法?人民。因此,這根標竿,雖然由官方制定,卻必須牢牢立在百姓心中。立在那裏幹甚麼呢?讓他們知道好歹,知道厲害。所以,「明王峭其法而嚴其刑」(《韓非子.五蠹》),也就是立法必須周密,執法也要嚴峻。這就叫「刑罰必於民心」。
仁也不行,義也不行,甚麼行?陰謀詭計行,嚴刑峻法行。為甚麼這兩個行?因為君臣關係絕不是儒家說的「仁義」和「禮讓」,而是「利害」和「算計」。比如前面說的那個例子,表面上看,那子罕好像很仗義,很謙讓,把得罪人的事攬在自己身上。其實他早就算清楚了,威脅比利誘管用得多。所以韓非說,有利於國家卻危害自己的事,臣子不會做;有利於臣子卻危害國家的事,君主也不會做。君臣交往,是要算計,要考慮利害的。這就叫「君臣之交,計也」(《韓非子.飾邪》)。hetubook.com.com
那麼,韓非為甚麼要主張「兩面三刀」?因為在他看來,儒家的「仁義道德」並不管用,甚至有害。《韓非子.內儲說上》說,有一次,魏惠王(也就是梁惠王)問一個名叫卜皮的人:據先生所知,寡人的名聲怎麼樣呀?卜皮說:臣聽說大王是一個慈惠的人。梁惠王聽了十分高興,洋洋得意地問:那寡人慈惠到了甚麼地步呢?卜皮說:到快亡國的地步了。梁惠王大吃一驚,說慈惠不是行善嗎?怎麼會亡國?卜皮說,慈則不忍,惠則好施。結果是甚麼呢?必然是該殺的不殺,不該賞的亂賞。「有過不罪,無功受賞」,這樣的國家,豈有不亡的?顯然,在韓非看來,梁惠王的問題,就在於沒有用好獎懲賞罰那「二柄」。為甚麼用不好呢?仁嘛!韓非說,誰都知道,「嚴家無悍虜(奴)」而「慈母有敗子」(《韓非子.顯學》)。由此可見,齊家也好,治國也好,都只能靠嚴刑峻法,靠仁慈疼愛是搞不掂的。
何況法家從來就沒說過,有了權勢就一定天下大治,但管用,則是肯定的。桀、紂以其權勢而亂天下,不正好證明它管用嗎?管用,就丟不得。當然,管用不等於就好。管用不管用是一回事,好不好是另一回事。實際上,要想天下大治,光有「勢」不行,還得有「法」。所以韓非說:「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勢與法,缺一不可。不過這是後話。
那麼,如何保證君主的權力呢?兩面三刀。首先是「兩面」,韓非稱為「二柄」。韓非說,英明的君王靠甚麼來引導和控制臣下?無非兩種手段(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這兩種手段,一個叫「刑」,一個叫「德」(二柄者,刑、德也)。甚麼叫「刑」?甚麼叫「德」?「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韓非子.二柄》),也就是獎與懲,賞與罰,都是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與道德無關。這兩種手段,用今天的話說,一個是「大棒」,一個是「胡蘿蔔」,說白了就是威脅利誘,但甜頭、苦頭都有,所以我稱為「兩面」。
現在我們知道了,所謂「法家」,就是主張以勢、術、法來治國的學派。勢,就是由權力和地位形成的統治力量,即「權勢」。術,就是統治人民和控制下屬的政治手段,即「權術」。法,就是規章制度,其實是國家機器的統治職能,即「權能」。權勢、權術、權能,核心是權,關鍵也是權。所以,正如主張「以德治國」的儒家其實應該叫「德家」,主張「以權治國」的法家也其實應該叫「權家」。當然,重新「正名」,沒有必要。但請大家注意:法家真正看重的,其實不是法,而是權。法家的「法」,是為君主的「權」服務的。說到底,就是要保證君主擁有至高無上、不受限制的絕對權力。
仁不可靠,義也可疑。比如宋國的大夫子罕,就曾經用這玩意忽悠國君。子罕對宋桓侯說,咱們治國的手段,不就是威脅利誘嗎?問題是大家都喜歡獎賞賜予,憎惡殺戮懲罰,這可怎麼辦呢https://m.hetubook.com.com?要不這麼著,那討好人的事,君上您去做;得罪人的事,臣下我去做。這在我們看來,就是「義」了。宋桓侯也覺得子罕這人夠意思,就欣然同意。結果怎麼樣呢?「大臣畏之,細民歸之」,害怕懲罰的人都歸順了子罕,子罕只用一年工夫就把宋桓侯幹掉了(《韓非子.外儲說右下》)。宋侯為甚麼會被顛覆?就因為他與臣下共掌權威,分享二柄。為甚麼分享?為甚麼共掌?義嘛!所以,誰要當真相信甚麼「哥們義氣」,宋桓侯就是榜樣。
法家的這個觀點,相當深刻。他們看問題,也比儒墨兩家透澈。透澈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現實。他們很清楚,儒墨兩家鼓吹的「賢人政治」,根本就靠不住。世襲的君主,能保住中等水平就不錯了。實際的情況,只怕是一代不如一代。當然,儒墨兩家主張領導人德才兼備,願望不能說不好。問題是這樣一種理想,不要說君主的時代做不到,就連民主的時代也未必就能做到。不信請看那些民選的「總統」之類,也有缺德少才的吧?因此,國家的治理,不能指望領導人的個人品質,更不能吊死在這棵樹上。制度的設計,也不能按照這個理想來。試想,如果我們認準了領導人必須是聖賢,上台的又偏巧是個混蛋或者庸才,請問該怎麼辦?其結果,多半是那傢伙自我感覺良好,馬屁精們則一口一個「主上聖明」。明白這一點,就不難理解法家按照普通人的標準來設計制度,是多麼的科學、合理。
那麼,是甚麼「法」?
這就是管仲的「治國方略」。顯然,它與其說是「法治」,不如說是「霸術」;與其說是「依法治國」,不如說是「君主集權」。其目的,就是要把全國都置於國君的絕對控制之下,是其是,非其非,步調一致,令行禁止。最後的結果,是全國都變成了一座軍營,一個以農民和戰士為主體的「耕戰組織」。商鞅的改革,就是這樣。韓非的主張,也大體如此。
算計的結果,必然是防範,是不信任。在《內儲說下》,韓非說,衛國有一對夫妻做禱告。老婆說,但願我們平安無事,有一百束布(當是布幣)。老公說,怎麼才要這麼一點?老婆說,夠了!要多了,你就會去包|二|奶(子將以買妾)。韓非還說,尋常人家,生了男孩就慶賀,生了女孩就弄死,因為男孩是勞動力,女孩是賠錢貨。可見父母對於子女,尚且「用計算之心以相待」,何況那些沒有骨肉之恩的呢(《韓非子.六反》)?
那麼,韓非的這些思想是從哪裏來的?他為甚麼把人心和人性,看得如此之壞呢?
所以,韓非告誡君主,千萬不要相信別人。而且必須記住,「人主之患在於信人」。為甚麼不能相信?因為一旦相信別人,就一定會受制於人,被別人算計(信人,則制於人)。因此,包括你的老婆孩子,都不可以相信。比方說,那些「萬乘之主,千乘之君」的后妃、夫人,如果兒子做了太子,沒準就會希望君主早點死掉。道理很簡單:男人到了五十歲,還很和圖書好色(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女人過了三十,就看不得了(婦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看不得了會怎麼樣?失寵唄!母以子貴,子以母貴。母親失寵,兒子的儲君地位就會動搖。只有君王駕崩,母為太后,子為新君,母子才能高枕無憂,他們怎麼不盼望君王早死?這個時候,毒酒之類的東西(鴆毒),暗中絞殺之類的手段(扼昧),就派得上用場了。后妃、夫人近在君側,要做點這種事情,可是很便當的。於是韓非感歎說:「以妻之近與子之親而猶不可信,則其餘無可信者矣!」(《韓非子.備內》)
此案在韓非講的故事中,結局要算是好的。原因是那廚師善於自辯,文公也算明察。否則,沒準真弄出個「烤肉門」事件來。因此韓非認為,術,也是不可少的。但是,正如不能只有勢,沒有法;也不能沒有法,只有術。事實上,作為「帝王之具」,即統治人民的工具和手段,勢、術、法「不可一無」(《韓非子.定法》)。勢是條件,術是手段,法是標準。為甚麼是標準呢?因為「一民之軌,莫如法」(《韓非子.有度》)。
這話看起來十分有理,其實可以商量。沒錯,蚯蚓、螞蟻是不可能騰雲駕霧,但不等於無德無才的人做不了君主。要知道,當時的君主可是世襲的。世襲的君主當中,怎麼就不可能沒有蚯蚓、螞蟻呢?怎麼就一定德才兼備、至聖至明呢?這一點,韓非看得十分清楚。韓非說,堯、舜也好,桀、紂也好,都是百年不遇的,不能拿來做標準。我們法家的制度,卻是給「中者」設計的。絕大多數世襲的君主,都是這樣的人。他們沒有堯、舜那麼好,也沒有桀、紂那麼壞,也就平平常常一個普通人。這樣的人,要治國平天下,靠甚麼?靠德才嗎?他們沒那麼多,甚至根本就不夠。那又怎麼辦?很清楚,只能靠權勢。
慎到的這個觀點,可能曾經遭人非議。仍據《韓非子.難勢》(下引不註者均同),反對者說,權勢就那麼重要嗎?德才就那麼沒用嗎?飛龍和騰蛇為甚麼能夠騰雲駕霧?蚯蚓和螞蟻為甚麼就不能?還不是因為前者「材美」而後者「材薄」?想當年,桀、紂的權勢,與堯、舜沒甚麼不同。為甚麼桀、紂就弄得天下大亂,堯、舜就實現了天下大治呢?可見權勢這東西固然重要,也還要看誰來用。「賢者用之則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則天下亂」,豈能一概而論?一口咬定權勢足以治天下,是非常膚淺的(其智之所至者淺矣)。
這就是法家的「兩面三刀」。兩面,就是「二柄」,即獎與懲、賞與罰。三刀,就是勢、術、法,即仗勢欺人、陰謀詭計、嚴刑峻法。韓非他們獻出去的,就是這些東西。
這就與「術」不同。術,是要「藏之於胸中」的。藏在心裏幹甚麼?「偶眾端」而「潛御群臣」。偶,就是整合。眾端,就是各種事務。潛御,就是暗中駕馭。也就是說,術的作用,就是整合千頭萬緒的事務,駕馭各懷鬼胎的群臣,當然必須藏得嚴嚴實實。所以韓非說,法,越公開越好,要讓人民群眾無和_圖_書論貴賤賢愚都知道;術,越秘密越靈,就連最親近最寵信的人也不能得知。這就叫「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現)」(《韓非子.難三》)。
這可真是「直面慘淡的人生」,而且是驚心動魄的「直面」!君臣、父子、兄弟、夫妻,這些儒家最為看重的人際關係,在韓非的眼裏和筆下,都變成了赤|裸裸、血淋淋的利害和算計,沒有半點美麗和溫馨。溫情脈脈的面紗被無情地撕開了,露出來的,是爾虞我詐,是巧取豪奪,是刀光劍影,是你死我活。在中國歷史上,似乎沒有哪個人像韓非這樣直白地說出了人性中惡的一面,而且還說得那麼不動聲色。這可真是讓人難以接受。受不了的,不僅是他的結論,更是他的態度,那種冷眼旁觀、毫不顧及他人感受的態度。這種態度,已不是冷靜,而是冷峻,甚至是冷酷。
由此可見,術與法,無非是統治的兩手。這兩個手段,一個軟,一個硬,一個暗,一個明。公開的硬控制是刑罰,暗地的軟控制是權謀。權謀主要用來對付臣下,刑罰主要用來制服人民。君主無術,就受制於人;民眾無法,就犯上作亂。這就叫「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韓非子.定法》)。不過,君主能夠用術用法,還因為他有權有勢。所以,勢的作用也不可小看。勢立威,術馭臣,法制民,它們都是人君手中的指揮刀。
這下子我們全清楚了。說了半天,還是獎懲賞罰那「二柄」啊!只不過,這獎懲賞罰不能由著性子來,得「依法」。所以,法,必須公開。用韓非的話說,就是「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韓非子.難三》)。編著之圖籍,就是要明文規定,不能隨口亂說。設之於官府,就是由官方制定,不能搞人民民主。布之於百姓,就是要讓人民群眾都知道,不能藏著掖著。這三條,就是法家之「法」的要求。
如果望文生義,以為法家就是主張「法治」,主張「依法治國」的學派,那就把問題想簡單了。法家這個學派,成熟很晚,起源很早。追根溯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時期的管仲。管仲是甚麼人?幫助齊桓公成就霸業的人。為甚麼能成就霸業?實行霸道,富國強兵。靠甚麼實行霸道?靠甚麼富國強兵?軍事管制。怎麼管制?一是查戶口,二是定編制。據《國語.齊語》,管仲給齊桓公講霸術,主要就是這兩條。首先是士農工商分開住。士民安排在清淨的地方(就閒燕),然後農民住鄉村(就田野),工民住作坊(就官府),商民住鬧市(就市井)。士農工商,不能雜居,也不能亂竄,更不能見異思遷,隨便更換職業。相反,還必須保證「士之子恆為士」,「農之子恆為農」,「工之子恆為工」,「商之子恆為商」。農工商當中,個別優秀的,也可以變成士。安居樂業以後,就「作內政而寄軍令」,即寓軍令於政令,按照部隊建制來管理。具體地說,就是在士人之鄉中,以五家為一軌,設軌長。十軌一里,設里長(裏有司)。四里一連,設連長。十連一鄉,設鄉長。每個家庭,都和*圖*書要出一個人當兵。五家一軌,軌長就有五個兵(士)。依此類推,各級官吏手下的士兵,里長五十,連長二百,鄉長兩千。一鄉兩千,五鄉一萬,這就是一個軍。全國十五個士人之鄉,正好三軍。國君統率中軍,大夫統率左軍、右軍。春練兵,秋習武,就可以橫行天下,稱王稱霸了。
現在再說「術」。前面說了,術,就是政治謀略,即「權術」。《韓非子》一書中,這方面的內容特別多,而且都是一個個生動具體的案例。不過我們要講清楚一點:不要一提起權謀,就認為是壞心眼。韓非講的謀略,就並不都是害人的,也有防身的。比如在《內儲說下》,韓非講了一個晉文公時候的故事。這故事說,有一次,膳食官端上來的烤肉,有頭髮纏繞在上面。晉文公勃然大怒,把廚師叫來責問說:你想噎死寡人嗎?廚師跪在地上,磕著頭說,小人該死,小人有死罪三條。第一,小人的刀磨得飛快,卻只切得開肉,切不斷頭髮。第二,小人用鐵籤穿肉,卻只看見了肉,沒看見頭髮。第三,小人把肉放在火上烤,卻只烤熟了肉,沒燒掉頭髮。小人真是罪該萬死!晉文公一聽,就知道有人陷害廚師。下令調查,結果真相大白。所以韓非說,一個案子發生以後,一定要考察一下與此案有關的人,看看他們的利害關係。如果是禍害國家的,就看對誰有利(國害則省其利者)。如果是禍害臣民的,就看與誰有仇(臣害則察其反者)。現在警察破案,大體上也是這個思路。
問題是韓非所說,又無一不是鐵的事實。於是,在這種沉甸甸的冷峻面前,孔子的厚道,墨子的執著,莊子的浪漫,一下子就失去了份量。他們的主張,也變得單薄、空洞、蒼白無力,甚至滑稽可笑。事實上,在讀過《韓非子》以後,你不覺得孔子的「克己復禮」有點迂腐嗎?你不覺得墨子的「兼愛天下」有點矯情嗎?你不覺得莊子的「自在逍遙」有點輕飄飄嗎?一個人,當他身處黑暗,四周都是狼的眼睛,是藏著暗箭的叢林,這個時候,他還能仁慈,還能兼愛,還能逍遙嗎?也許,只有還以牙眼,才能保證安全。
君主集權,是法家的核心思想。但如何做到這一點,法家內部也有不同看法。管仲之後,法家產生了三個派別,有三種不同的主張。一派以慎到(約公元前三八五——約公元前三一五)為代表,認為要靠權力威勢。統治者有權勢,老百姓就害怕。即便那君主是個笨蛋,也能管住聰明人。這個叫做「勢派」,即主張「勢治」。一派以申不害(約公元前三八五——公元前三三七)為代表,認為要靠政治謀略。君王有謀略,臣下就老實,不敢耍心眼、耍滑頭。這個叫做「術派」,即主張「術治」。一派以商鞅為代表,認為要靠規章制度。國家有制度,民眾就規矩;做事有規章,秩序就穩定。這個叫做「法派」,即主張「法治」。這就是戰國法家三大派,韓非則是「集大成者」。勢、術、法,哪個重要?韓非認為都重要。勢、術、法,怎麼統一?韓非認為應該統一於法。所以法家叫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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