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世界歷史的透視
第十五章 阿拉伯文化的問題之二
——馬日的靈魂

「邏各斯」觀念,最廣義來說,即是馬日「洞穴」中光明感覺的一種抽象表現,也正是光明感覺,在馬日思想中的投影。它意味著:從那不可企及的「神的本體」中,釋出了「神的精神」與「神的道」,作為光明的承載者,與「善」的攜帶者,進入人類之中,與人發|生|關|系,以提撕、充滿、並救贖人類。「本體」、「精神」、與「道」這三大實體的區別,在宗教思想之中,並不與他們的一致性相抵觸,三者合一,三位一體,這早在先知宗教時代,即已為人熟知。由加爾底亞人所建立的,「神的本體」與「神的道」分離、「馬得克」神與「奈布」神對立的思想,曾在整個阿拉姆語的啟示錄中,發生強力作用,並永遠保持其活動性;經由腓羅和保羅、馬辛和摩尼,這一思想,進入了泰默經典之中,進入了猶太卡巴拉教派的經典「耶西拉」(Yesirah)及「梭爾」(Sohar)中,進入了早期基督教諸教父的著作之中,也進入了後期的阿凡士塔經中,最後,並進入了伊斯蘭教,在伊斯蘭教中,穆罕默德且逐漸成為「邏各斯」本身,並經由神秘的表現,而成了此教的「活的真神」,與基督的形像相溶合。三位一體的「邏各斯」觀念,在馬日文化的人心中,實是自明之理,不待贅言,它甚至能夠打破原始伊斯蘭教的嚴格一神論結構,而出現了代表「神的諭言」的阿拉(Allah)、代表「神的精神」的神靈(Holy Spirit),及代表至高無上的「穆罕默德之光」(light of Mohammed)。
儘管有這一切成就,伊斯蘭的重要性,實只在於外在的宗教史記錄之中。馬日宗教,內在的歷史,早已於查士丁尼時代,宣告結束,正如浮士德宗教的內在歷史,終結於查理五世(Charles V)及「特倫特宗教會議」(Council of Trent)時代,一樣的千真萬確。任何宗教史方面的書,都敘述「基督教」有兩段偉大蓬勃的思想運動時期——一段在東方,是西元〇~五〇〇年;一段在西方,是西元一〇〇〇~一五〇〇年。但是,其實這兩個時期,分別是兩個文化的春天時節,而且,在這兩段時期中,也都還有屬於各自宗教發展的,非基督教的形式存在。一般歷史書又一致認為:查士丁尼在西元五二九年,關閉雅典大學(University of Athens),是古典哲學的終結。其實不然,古典哲學,到了此時,早已結束了數世紀之久。查士丁尼,在穆罕默德誕生前四十年,真正所作的彰,乃是經由關閉雅典大學,而終結了異教教會的神學,以及——歷史學家們忘了補上的,查士丁尼也不自知的——經由關閉安提阿(Antioch),及亞歷山大城的大學,他也同時終結了基督教會的神學。到了此時,教條已告完成,已告結束,猶如在特倫特宗教會議(一五六四),及奧格斯堡告解大會(Confession of Augshurg)(一五四〇年)時,西方神學的情形一樣。因為城市與心智的興起,宗教的創造力,已走向了終點。
「洞穴」感受,認定了一部可以縱觀的歷史。這歷史即存在於世界的開始與終結之間,也就是人的開始與終結(這本是上帝無所不能的神力所致)之間。在這兩者之間,在「洞穴」的境內及註定的期限,光明與黑暗、代表光明的天使與眾神、與黑暗之神阿力門、撒旦、及伊巴力士(Eblis),一逕在作戰著,而人、人的靈魂和精神,也都涉入到這一戰鬥之中。上帝可以摧毀這一現存的洞穴,而以另一新的來取代它。波斯——加爾底亞的天啟思想,即提供了「開始」與「終結」之間,一整幅世代的系列,而耶穌及他的時代,正是處於對現存洞穴的「終結」,所抱的期望中

馬日諸派基督教、神學的終結

故而,這恰與浮士德文化相反。浮士德文化的人,本身即是一「我」(I),從我出發,窮究深尋,以得出自己對「無限」所獲的結論;而馬日文化的人,其存有卻屬於精神性質的「我們」(We)中的一部份,而那個「我們」,乃是降自於天,對所有的信仰者,都代表同一的意義。一切西方知識論上的方法,都植基於「個人的」判斷,這在馬日文化的人看來,是一種瘋狂和蠱惑,故其科學的結果,也不外是那邪惡的產物,因為這已混淆、並欺罔了「精神」的真正地位和目標。個人意志的觀念,對馬日文化的人,更根本毫無意義可言,因為人的「意志」和「思想」,並非自發的,而只是神祇對他所施的影響。這一根深蒂固的基本感受,在馬日文化的任何信仰改造中,只有重予強調,而從不曾實際改變過。由於在馬日世界,這一基本感受的光輝燦爛,精微深妙,委實深入人心,故而,必然地出現了所謂「神人中間體」(Divine-Mediator)的概念,認為有一位神人中間的媒介,能把此一塵世從痛苦中,轉為天國的幸福。所有的馬日宗教,均可由這一概念,而連接起來,以有別於一切其他文化的宗教。
完全的經院哲學,開始於新柏拉圖學派,其中佼佼者有著名宗教作者克里門特(Clement)與歐雷金、以及波斯國王阿得西(Ardeshir)及撒班一世(Sapor I)治下,那批新「阿凡士塔」經的創作者,尤其是拜火教最高僧侶泰凡薩(Tanvasar)等人。與經院哲學興盛的同時,高級的宗教思想,開始脫離了鄉野農人式的虔信範疇。鄉野的虔信,則仍然停留在「天啟」觀念上的位置上,雖有各種不同的名稱,卻能保持下去,幾乎完全不變,逕直進入於土耳其時代的農人世界之中。但在都市中,及較富心智的上層世界中,則波斯教、猶太教、及加爾底亞教的宗教社會,皆被伊斯蘭教吸收以去。

「世界時間」,聖寵觀念

就從此一基本感受中,產生了馬日的「聖寵」觀念。而「聖寵」觀念,孕生了此一文化中所有的聖禮,尤其是馬日原始聖禮的「洗禮」,並與浮士德文化的「懺悔」觀念,形成深刻而強烈的對比。「懺悔」預設了自我意志的存在,但「聖寵」對自我意志,全無所知。奧古斯汀高度的成就,是他以森嚴的邏輯、與完整的透視,發展了這一本質上是伊斯蘭式的忍順思想——「聖寵」。他的影響所被,竟使得主張自由意志,反對人類原罪的西方教士派拉吉斯(Pelagius)以降,浮士德的靈魂,用盡了種種途徑,企圖克服此一忍順的確定感,以免由它構成導致浮士德人自我毀滅的無比危險。但是,以奧古斯汀的命題,來表達浮士德人自己獨具的「上帝」意識,卻一直是誤解,並錯估了這些命題。事實上,奧古斯汀是早期阿拉伯經院哲學,最後一位偉大的思想家,而絕不是一位西方的學者。對奧古斯汀而言,「聖寵」是某一神聖的事物,實質上流入於人的精神,故而「聖寵」本身,也是實質上的存在,上帝發出了它,人類接受了它,但卻不能獲取它。在奧古斯汀,以及很多世紀以後的斯賓諾莎的觀念中,沒有「力」的概念存在,而「自由」的悶題,也不是指「自我」,及其意志的自由,而是指:已注入於人的宇宙「精神」部份,與他其餘部份之間的關係問題。所謂「聖寵」的觀念,排除了任何的個人意志及任何的原因起源,只剩下唯一的「太一」,而甚至連詢問「人何以受苦」都是有罪的。這一概念,在世界上最雄渾有力的詩篇之一——「約伯記」(the Book of Job)中,有著深入的表達。「約伯記」是阿拉伯先期文和*圖*書化中葉的詩篇,其內在的嚴肅偉大,非馬日文化中任何其他作品,可以相提並論。但在「約伯記」中,不是約伯本人,而是他的朋友們,要追問致他於災難的原因,究竟起於何罪?這表示他們——與這個文化及其他文化中大部人類一樣——缺乏形上的深度,去接近這「世界洞穴」中,人的受苦的終極意義之所在。
但除了政教合一之外,尚有另一種「真理」的啟示,也同樣遠非古典思想與西方思想意料所及,並因而成為無可數計的誤解之源。這即是以完全確定而徹底純粹的馬日感覺,所表達的一個詞語——「神的道」(the words of God)。在馬日人們的聖書中,這一觀念,實已表現得清晰可見,實已被聖經的魔力所統攝,而這些聖書,也正構成每一馬日宗教產物的一部分。在這一概念之中,三個馬日的觀念,交織一起,難解難分,對我們而言,即使其中任何一個觀念,即已覺得極端難以理解,至於它們同時既有分離性、又有一致性的事實,在我們的宗教思想看來,更是難以接受。雖然這一馬日思想,經常能夠推行到反對者那裡,使之信服,可是終難深入於其神髓之中。這三大觀念,便是:「神的本體」、「神的精神」、與「神的道」。
於是,在波斯教、曼丹教、猶太教、基督教、以及在西方「偽形」的宗教中,如同印度、古典,及西方的武士時代一樣,產生了大風格的神話。在這阿拉伯的文化中,宗教與國家的英雄事蹟,也與國家、教會與國邦,神的律法與社會律法一樣,交織在一起,不可分割明白。光明與黑暗的力量、神話中雙方的人物、天使與惡魔、撒旦與聖靈,交相混戰;整個的自然界,即是從世界開始,直到世界絕滅為止的戰場。在東方,波斯先知的生命,啟發了一種風格宏大的史詩作品,例如先知查拉圖士特拉誕生時,笑聲響徹九天,而萬物皆作迴聲。在西方,則由耶穌的受難故事,不斷拓廣和發展,成為基督教國度的真實史詩,在此之旁,並產生了一連串耶穌童年的傳奇,這些傳奇到了最後,已整個的充實為詩篇類型。
在西元第二世紀之末,馬日宗教這一晉揚的聲音,已漸告消失。繁花盛開的史詩時節,成為過去,而對宗教材料的神話透視,與教條分析,開始登場。新興教會中的教條,被排比為神學的系統。英雄事蹟,屈服於經院哲學,詩歌屈服於思想,而證道者與追求者,也屈於僧侶階級之前。早期的經院哲學,約結束於西元二〇〇年(相應於西方一二〇〇年時的情形),它包括了整個的諾斯替教派——廣義而言,即整個偉大的「冥思教派」(ontemplation)——包括了「約翰福音」的作者、也包括了宗教家凡倫狄奈斯(Valentinus)、巴得沙尼斯(Barbes anes)與馬辛、聖經辯解諸家(Apologists)及早期各大教父,一直到宗教家依瑞奈斯及特而吐林、猶太法典「密喜那」的作者、以及亞歷山大城的新畢達哥拉斯派和赫米提各派(Hermetics)。以上這一切,恰對應於西方宗教中的:查克斯教院(School of Chartres)經院、宗教家安西蘭(Anselm)、佛洛勒斯的耶爾琴、克萊伏克的聖本篤(Bernard)、以及聖維陀(St. Victor)等教派。
這一方法,很神奇地將每一句經典中的話語,歸結到臨即啟示的承傳統緒之中,其最敏黠的表現,是發生在泰默神學,及伊斯蘭神學之中。在這兩系神學中,任何一本新的宗教典籍,只有在它能夠回溯到永不中斷的神統之鏈,而歸結於摩西或穆罕默德之時,才被認為真實。這一種神統的形式,非常自然而然地,進入到早期基督教文學之中,甚至沒有人去注意它的究竟。這種追溯的情形,不但恒常表現於「律法」與「先知」的內容裏,而且也出現在四福音書的文字之中,每一福音,為使它所展示的上帝之「道」,具有權威性,都必須提出它的神統保證(warrant)。而最後,這一現象,也成為基督教作家、猶太教祭司、「希臘」哲學家及「羅馬」法學家們,共同引用的教義「引證」(citation)的始源,並成為駕乎這些「引證」,所表現的風格及深意之上的,一種「形上預設」。——這也是一種基本的概念,使得不同的「實體」承傳,衍出了不同的文學記載。
承認了天父與聖子的本質之後,真正的問題便首次受到究詰,即是:——馬日的二元對立,對聖子本人的歷史現象,究竟持何態度?在「世界洞穴」的思想中,「實體」既有神性,又有人性,對人而言,一部分浸於神聖的「精神」,而個別靈魂又多少與「肉身」有關,但是,基督又是如何?
進而言之,對馬日文化的人而言,感受此等「時間」、及綜觀此種空間的方式,也是一種頗為獨特的虔信的典型,我們也可以將之置於「洞穴」的符號之下——這是一種毫無個人意志的「忍順」(resignation),根本不知有精神上的「我」,只感受到精神上的「我們」,進入到生命的形體之中,而這僅是代表神的光明之反射。這一忍順的態度,阿拉伯字即是「伊斯蘭」(Islam),而這也正是耶穌平常的感受模式,以及這一文化中,每一位其他的宗教天才的感受模式。浮士德的基本聖禮「懺悔」(Contrition),本身即預設了強烈而自由的意志存在,而這意志可以克服自己。但構成「伊斯蘭」的,卻正是在神的面前,完全沒有「自我」(Ego),完全沒有自由力量的存在。任何想以個人的目標、甚或個人的意見,與神的運作相匹敵的企圖,都是「瘋迷」(masiga)——「瘋迷」不是個人邪惡的意志,而是黑暗與邪惡的力量,已佔領了一個人,並把神性驅出於他身上的一種證明。馬日的覺醒意識,只是兩大力量在作戰的舞臺,而不是某一力量的本身。尤有甚者,在這樣一種世界觀之中,絕容不下個別的因果關聯,更不消說任何普遍有效,放之四海的動態關係系統了,職是之故,在馬日的覺醒意識中,罪與罰之間,沒有必然的關係,沒有對報酬的要求,也沒有古代以色列人所謂的「正義」(righteousness)。
東方的教會,自從尼西亞會議後,便自己組織了正教制度,為首的領袖,是臺西芬的「主教」,並有它自己的會議、儀式、與律法。在四八六年,景教教義,被取為集合教徒的紐帶,與君士坦丁堡的連繫,自此中斷。從此以後,拜火教徒、摩尼教徒、與景教教徒,有著相同的命運,而此事的種籽,實播自諾斯替時期的巴得沙尼斯。在南方,一性論的教會中,原始宗教社會的精神,再度出現,並且散播更遠。由於一性論教會,那種堅決不移的一神思想、那種對意象的仇恨態度、那種與泰默猶太教的密切關係,以及那種古老的「只尊一神」的戰鬥呼聲,使得它自然地,與猶太教同時成為伊斯蘭教的起點(伊斯蘭教徒所謂的:「阿拉就是阿拉!」與一性論何其相似)。而西方教會,繼續與羅馬帝國的命運,交織在一起。逐漸地,它把異教教會的信徒,吸收到自己這裏,因此之故,它的重要性,並不盡在它本身——因為伊斯蘭幾乎消滅了它——而無寧是在於一項偶然:年青的西方文化的各民族,是從它這裡,接受基督教系統,而作為一種新的創造的基礎。尤有甚者,西方文化的各個民族,是以極端西方的拉丁外形(Latin quise),而接受基督教的。但這也是偶然,這在希臘教會本身,本是出於無意的。因為羅馬在當時,已是一個希臘城市,而拉丁語在非洲及高盧,卻是真正流行的語文。hetubook•com.com
這一衝突中,決定性的課題,乃是有關「基督」的性質的爭執。換句話說,在爭論中,關係重大的,正是那些有關「實體」的問題。這些問題,也以同樣的形式,同樣的傾向,充滿其他的馬日神學之中。
三大基督教會,也四處隨著劫火餘燼,進展不已。在西方教會,於四九六年,改變了法蘭克國王克洛維(Clovis)的信仰的同時,東方教會的使徒,已經到達了錫蘭,及中國長城最西的要塞。在南方教會的教士,也進入了阿克薩帝國之中。在日耳曼國王波尼費司(Boniface)以後,日耳曼人已改信基督教;與此同時,景教教徒,也幾乎要在中國境內大行其道。他們於六三八年,進入山東境內。有著高度重要意義的事是:中國的儒家,不能說是不精於宗教的事情,可是他們卻認為景教教徒,拜火教徒,及摩尼教徒,同是一個「波斯」宗教的信徒;正如西部羅馬各省的人民,不能區別密斯拉與基督的情形一樣。

世界洞穴的二元對立

「靈魂」,歸根結柢,乃是分別的個體,而「精神」,卻是獨一無二,永遠相同的。人「擁有」(possesses)一個靈魂,但人只能「參加」(participates)於光明及上帝的精神之中去;神性降臨於他,如此,把地下所有的個人,都結合於天上唯一的真神。
基督教,甚至在西元第二世紀時,仍不過是一個稍形擴展的小型教會,它的普泛影響力,與它的信徒人數,完全不成比例。可是,約在二五〇年左右,突然發展龐大。這是一種劃時代的運動,在這基督教膨脹運動中,古典文化最後的幾項都市崇拜形式(city-cults),都告消失於無形。但事實上,這些崇拜,實在是在新興的異教教會之前崩逝的,而不是真正消散在基督教會之前,這已在前面論「偽形」時提及。羅馬的神祇記錄,於西元二四一年中斷,而奧林匹亞銘文,也於二六五年絕跡。另一方面,基督教只獨自散布於廣大的阿拉伯區域。正因此故,整個基督教界,內在的衝突,在此時已萌其端,而終成為不可避免之事。因此時的問題,不出在某些特定人們的精神取向上,而是出在三大特定地區的精神表現上,故而這些衝突,導致了基督教分裂成很多的宗教,而且永遠分裂。
至此,各大教會,開始緩慢而穩定地走向完成狀態。屬於第三世紀的,是各大心智上神學的結構。因為隨歷史事實以俱來的「生活模式」(modus vivendi),已經達成;故而原來所謂「世界終結」的觀念,退入遙遠之處,而新的教條系統發展出來,以解釋新的世界圖形。
馬日觀念之中,本質而基始的一項概念,即是在於「擴展」(extension),從一開始,擴展的行為,便十分活躍。所有的馬日教會,都是處心積慮的、強大有力的、十分成功的傳道教會。但是,直到馬日人們已不再把世界的終結,視作是迫在眉睫之事,而在此「世界洞穴」中,適合於長久生存的教條,已告建立;且馬日宗教已把「實體」的問題,當作自己的起點,這一時候,馬口文化的展延,才開始採取了一種迅捷而狂熱的速度,使它有別於一切其他文化的發展,並以伊斯蘭教為其最驚人、最後起的例子。但伊斯蘭教絕不是馬日宗教擴展中,唯一的例子。
在「約翰福音」的序幕中,寫著:「太初有道(Word),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其實,這等概念,在波斯宗教,對「斯賓塔.美奴」(Spenta Mainyu)及「伏渥.曼諾」(Vohu Mano)等神祇的觀念裏,久已成為一種純粹自然的表達,是一種自明之理,無待懷疑。在對應的猶太教和加爾底亞宗教的概念裡,也是如此。這一概念,也正是第四、第五世紀時,宗教上有關基督的「實體」問題,衝突爭執的核心所在。但所謂「實體」,在馬日的思想中,「真理」本身即是一個實體,而「謊言」則是第二實體——這又是光明與黑暗、生命與死亡、善與惡之間,同樣的二元對立。作為「實體」,「真理」自然即與「神的本體」認同(identical),也與「神的精神」認同,也與「神的道」認同。只有如此加以認識,我們才能理解:諸如「我就是真理和生命。」以及「我的道就是真理」之類的話語,因為這些話語所意指的,都是「實體」問題。也只有對此加以認識,我們才能體會到:馬日文化中的宗教人們,是以何種眼光,在看他們的聖經:——他們認為,在聖經中,那不可見到的真理,已進入了一種可以見到的狀態,或是,以約翰福音第一章十四節來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可蘭經的「可蘭」二字,即是意指「閱讀」(reading),穆罕默德雖然從不曾有閱讀的能力,可是在一次被神啟示的幻覺中,卻在天降的聖書中,發現他即是能「以至神的名」,闡明真理的人。可見「聖經」、「道」、「實體」,在馬日文化中,實已結合一體。「可蘭經」的第一個例子,即是「以西結書」(book of Ezekiel),這是此書的作者,在神遊化外的幻覺中,從上帝那裏接受、並「吞下」(swallowed)的聖書(見以西結書三章,一至三節)。在此,以最粗陋的想像形式,所表達的思想,即是後來一切啟示錄作品的觀念和形態,所植基於上的基礎。但是,後來,逐漸發展的結果,此一「接受」神道的實質形式,卻演變成想將任何書本都變成「法典」的要求。在後期猶太人放逐時代,摩西在西奈山上接受了「十誡律法」(Tables of the Law)的觀念興起了。而從西元前九〇年的約那(Jabna)宗教會議起,更認定所有的「道」,都是以最精微奧妙的意味,而傳承於世,來啟示世人的。於是,「法典」(canon)成為一個宗教對其所接受、而傳承的整個著作,所作的技術性的表達形式。法典的重要,既經確定,故而從西元二〇〇年起,所出現的鍊金術冊集、以及加爾底亞的神諭全集,也被當為法典研讀。後者且成為新柏拉圖派的聖經之一,新柏拉圖派教會的「宗師」普羅克勞士(Proclus),且只承認此書,可以與柏拉圖的「提摩亞斯篇」(Timaeus),等量齊觀。
猶太人,如前面已顯示的,指向東方和南方,展開大規模的傳教活動。他們穿過南阿拉伯,而進入非洲的心臟地帶,為時可能尚在基督誕生之前。而在東方這一邊,甚至早在第二世紀,他們曾出現於中國境內,已是可證明的事實。向北去,哈薩人(Khazars)的王國,及其首都阿斯屈汗(Astrakhan),後來也入於猶太教的範圍之中。從這一區域內,且出現過猶太教的狂飈,猶太教的「蒙古人」,攻入到日耳曼的心臟地帶。直到西元九五五年,才在陸克非得(Lechfeld)一役中,與匈牙利人,一起被擊敗。
在西方,希臘境內的兩類社會,也發展出一套神學,不但與此同源,而且絕大部分與此相同。在摩尼的時代,阿拉姆─加爾底亞的太陽教,與阿拉姆─波斯的密斯拉教,已開始作神學上的溶合,成為一個系統,其第一位偉大的「教父」,即是西元三〇〇年時的安伯里契(Iamblichus),他恰與基督教的教父亞瑟奈西斯相應,也與戴克里先的行為相應。戴克里先在二九五年,定密斯拉神為其「擇一神教」的國教之神。但在精神上,這些宗教的僧侶,與基督教的僧侶,絕無區別。希臘的普羅克勞士,其實也是一位真正的「教父」,他在夢中接受了一艱澀經籍的闡釋;在他看來,柏拉圖的「提摩亞斯篇」與加爾底亞的神諭,乃是正統的法和圖書典,而他願見任何其他哲學家的著作,都付之一炬。他的讚美歌,是一位真正隱士哀傷的標記,歌中懇求神祇赫利斯(Helios)及其他助人者,使他免於惡靈的偷襲。希羅克里斯(Hierocles)也為新畢達哥拉斯教會的信徒,撰寫了道德祈禱書,這書的內容,與基督教的作品,已很難加以區別。我們擁有異教的「福音書」與「聖徒傳」,一如基督教的一樣。阿波羅尼斯寫了畢達哥拉斯的生命史,馬里奈斯(Mavinus)寫了普羅克勞士的生命史,大馬斯亞士(Damascius)也寫了依斯朵耳(Isivinus)的歷史,這些書的開頭與末尾,都是祈禱文,已與基督教的「殉道者行傳」,看不出任何的區別。而異教徒的鮑菲里,並描述信、望、愛、及真理,是四大神性要素。
但是,比這一切更為重要的,是「精神」(Spirit)與「靈魂」(Soul)的對立(在希伯來文中,是ruach 與nephesh,在波斯文中,是abu與urvan,在曼丹語中,是monuhmed與gyan,在希臘文中,是pneuma與psyche的對立),這一對立,最初出現於先知宗教的基本感受之中,然後瀰漫於整個的「天啟」觀念裏,最後形成、並引導了這一已覺醒的馬日文化的世界思考,例如:腓羅、保羅及普拉提尼斯、諾斯替派及曼丹教團、奧古斯汀及阿凡士塔經,伊斯蘭敬及猶太教的神秘哲學「卡巴拉」(kabbalah)等等思想,皆由二元對立而來。「精神」(ruach)的原始意義是:「風」,而「靈魂」(nephesh)的原始意義是「呼吸」。「靈魂」永遠以此種、或彼種方式,與具體事物及塵世事物、與地下、與惡、與黑暗,發生關聯;它的努力,乃是要「向上」。而「精神」則是屬於神聖、屬於天上、屬於光明。當「精神」下降時,它對人的影響,表現為參孫(Samson)式的英雄行為、以利亞(Elijah)式的神聖憤怒、或是所羅門(Solomon)式的睿智裁判,以及一切神性而可喜的形式。「精神」是傾注出來的。從「彌賽亞書」十一章第二節,可看到彌賽亞成為「精神」的化身。在保羅看來,耶穌「復活」的意義,即在於靈魂體與精神體的對立,而這一對立,對保羅、腓羅,以及「巴魯」啟示錄(Baruch-apocalypse)的作者而言,都與天堂與塵世,光明與黑暗的對立,相疊一致。於保羅眼中,「救贖主」即是天上的聖靈。在約翰福音中,牧贖主即是「邏各斯」與「光明」的溶合,而在景教教義中,救贖主即是與「物性」(Physis)相對的「理性」(Nous),或者,以古典文化的術語來說,即是「太一」(All-One)。只是,保羅與腓羅,因有著「古典的」概念基準,故而把靈魂與肉體,分別等同於「善」及「惡」;而奧古斯汀,作為一個帶有明顯的波斯式東方基礎的景教教士,則把靈魂和肉體混合起來,作為自然的「惡」,以相對於上帝所代表的唯一的「善」。奧古斯汀的「聖寵」(Grace)教義,即是由此一對立中,發展出來的,而後來伊斯蘭教,也發展出同一的形式,只是與奧古斯汀的發展無關。
原來,年青的耶穌宗教,如耶穌本人一樣,是承認猶太法典的。最初的福音書,很明顯地,並未要求成為「神的道」之一。直到「約翰福音」,才表現為目的顯然有如「可蘭經」一般的,第一本基督教的作品。
那些不可改變的「可蘭經」,唯一能夠容納的進步意見,即是以嚴格而「科學」的方法,所作的教義註解。由於久已假定,權威的「道」是不可能改進的,故而唯一的策略,便是重新解釋(reinterpretation)。在亞歷山大城的學者,沒有一人曾膽敢斷言:柏拉圖有了「錯誤」,相反地,柏拉圖只是被加以潤飾而已。在諾斯替教派之後,基督教的名家巨匠們,纂寫了「聖經」的各種註解;同樣的情形,在阿凡士塔經之旁,也出現了以波萊維(Pehlevi)語所作的經義註解「桑特」(Zend),在猶太法典之旁,也出現了經義註解「密拉喜」(Midrash)。而「密西那」經書(Mishnah),更是對摩西五經所作的,系統龐大的註解。而當原來的註釋家本身,也變成了權威;他們的著作,也已成為「可蘭經」之後,又有別的註解,來對他們的註解再加註釋,例如,在西方,最後的柏拉圖派學者辛普力西士(Simplicius);以及那些將羅馬法典,編纂為拜占庭法典的法律學家們,都是這類第二代的註釋者。
但如此的「可蘭經」,其本質上是無條件地正確的,故而不容改變,也不能改進。職是之故,便出現了秘密闡釋經義的習慣,有意使經典本身、與時代信仰,取得和諧。這一方面的傑作,是「查士丁尼法典」(Justinian's Digests)。但同樣的情形,不但推行於「聖經」的每一篇集,並且也推行到阿凡士塔經的教義,推行到柏拉圖、亞理斯多德的流行著作,以及異教神學的其他權威作品之中。不惟如此,尤其重要的是,每一馬日的宗教中,都明白可見到一種「確認」,認定有些秘密的啟示,或是聖經的秘密的意義,尚未保存在已寫下的法典經書中,而是保存在某些資深教士的記憶之中,並以口頭流傳的方式傳布。按照猶太人的觀念,摩西在西奈山接受的,不僅是已寫下的法典,並且尚另有一種秘密口傳的「摩西五經」(Torah),這是禁止寫錄成文的。時常有人注意到,「馬可福音」中,談到聖母的「訪問」(visitation)及耶穌的「復活」時,只出之以暗示。而「約翰福音」,也只是觸及「聖靈」的原則,而整個忽略了「聖體聖餐」的制度。這是因為:原始的教徒,自能瞭解其意義,而非信徒,則根本不必知道這些。而我們西方人自己,因強調及直認,某些諸如「復活」、「聖餐」之類最重要的事項,實在已冒了誤解馬日教義的危險。因為我們把已經表達的部份,當作是當初存在的整個教義,又把經書中字面的意義,當作是其真正的義蘊所在。哥德式的基督教,沒有秘密教義,故而它加倍誤解了「泰默」經典,它直認泰默教義,只是猶太教義的前景。這是根本不理解:「秘密啟示」在馬日宗教中的重要性。
在諾斯替教會中,這一重大問題是由亞瑟奈西斯陳述出來的。亞瑟奈西斯的心智始源,出於「偽形」,而他也與他的異教「相應者」安伯里契,有很多密切的關係。他反對阿瑞亞士(Arius)認為基督是神人各半,僅「如同」天父的實體之類的主張。他認為天父與聖子是「同一」實體,只是這賞體在基督身上具有人形而已。「道成了肉身」,這一西方的定則,實是由古典「崇拜教會」注重可見事實而來的,而對「神的道」的理解,也是基於對可見圖像所作的經常思索。
在這些東方與西方的教會之間,從埃得薩向南看,我們還可以看到「泰默」教會,這是猶太教的會堂,以阿拉姆語為其語言。面對這一切根深蒂固、基礎雄厚的宗效,猶太─基督教徒、曼丹教徒、及加爾底亞教徒(除非我們認為摩尼教,便是此教的再建),已不能固持他們自己的宗教。於是,分裂為無數的教派,有些在各大教會的陰影下,萎謝無蹤,有些在結構上,為人吸收,例如:最後的馬辛信徒(Marcionites)及蒙坦信徒(Montanists),即被摩尼教所吸收。於是,約在西元三〇〇年時,除了異教、基督教、波斯教、猶太教、及摩尼教的教會之外,已沒有其他重要的馬日宗教,尚能存在。
第二波覺醒,於西元前三〇〇年後的「天啟」思潮中,陡直上升,高漲不已。此時,馬日的覺醒意識已告崛起,並針對「終極事象」(Last Things),建立了自己的形上觀念,這些「終極事象」,是奠基於此一正在開始中的,文化的基本象徵——「洞穴」——之上。種種新的觀念,諸如:可怖的世界末日、最後的審判、復活、天堂與地獄,紛紛萌芽,隨著這些觀念,有關「救贖」過程的宏偉思想,以及在「救贖」過程中,塵世的命運,與個人的命運合而為一的思想,也到處出現,以種種奇異的景象、形像、及名稱,而噴湧閃耀,我們不能確知,到底是那一土地、或那一民族,創造了這些思想觀念。彌賽亞的形像,一舉而完全展現了出來,撒旦對救世主的誘惑,也流傳於傳說之中。但是,正在同時,也湧現了一種深刻而日增的「恐懼」,在此一難以解脫、而又日漸迫近的「世界極限」的確定感之前,在那一切都將會成為「過去」的時刻之前,人們恐懼無已。於是,在「洞穴」籠蓋下的馬日時間,「時刻」,對於人的生命,施以一種新的脈動,對於「命運」一詞,賦以一種新的意義。和圖書

馬日宗教群

拜火教徒及摩尼教徒,從底格里斯河起,穿過了東西兩大帝國——羅馬帝國與中華帝國——直發展到帝國的最遠邊境。而信仰密斯拉神的波斯人,也曾侵入不列顛;摩尼教更在四〇〇年代,成為希臘基督教的威脅,而在法國南部,直到十字軍時代,尚有不少摩尼教派存在。這兩大宗教,也沿著長城向東進展,一直達到中國的山東。波斯的拜火廟曾興起於中國內部,而從西元七〇〇年起,中國占星學作品,還可以找到波斯人影響的痕跡。

道與實體

由以上建立的研究,在將來,應可能寫出一部有關馬日宗教群(Magian group of religions)的歷史。這一宗教群,形成了各個分別的精神與演進的單元,但是,若想真正瞭解其中任何一個各別的宗教,而不同時研詰其他馬日宗教,卻是不可想像的事。這些宗教的誕生、茁展、以及內在定形,佔據了從西元〇~五〇〇年的期間。這恰對應與西方的宗教,從克路尼亞運動(Cluniac movement)興起,至宗教改革為止,所發展的情形。

政教合一

一項決定性的因素是:這一論爭是以希臘語進行的,也是在「偽行」的領域內進行的——即是說,處在西方教會的「教主」的完全影響下。西方的君士坦丁,在亞瑟奈西斯的教義推行的時候,甚至曾是「尼西亞」宗教會議的召集人和主持者。西方影響如此之大,教會分裂遂不可免。東方與西方的決裂,是四三一年的「以弗所斯」宗教會議的結果,這分離了兩類的基督教國度,即「波斯教會」的國度、與希臘教會的國度。但這只不過是精神不同的外表顯現,事實上,這一分裂,自始就存在於不同區域,所具的不同思想模式之中。景教教會,與整個的東方,認為基督是「第二亞當」,是最後世代的「上帝使者」。而瑪利亞所生的,本是人的嬰兒,但在他的身上,有神的要素「停留」(dwelt)而已。相反地,在西方,則視瑪利亞為神的母親;而神性與人性的「實體」,在基督身上,形成一體。故而,當以弗所斯會議上,承認她是「聖母」,承認她生下了「神」,以弗所斯,這個古代著名的「戴安娜之城」,曾爆發了場真正古典的慶祝狂歡會。
猶太教神秘教義「卡巴拉」,也是純粹馬日的教義,它從數字、字形、點劃之中,展出了秘密的意義,故而,實與把降臨下來的「神的道」,當作「實體」的教義,同樣古老而源遠流長——世界的肇造,是出自於二十二個希伯來的字母;以西結在天啟的幻覺中,曾看到上帝的戰車,諸如此類的秘密教義,早在猶太教狂熱領袖麥卡比(Maccabaen)時代,已經宛然可見。對聖經作寓言的註釋,這一現象,即與此等秘密教義,有密切的關係。
第三波的昂揚,出現於凱撒時代,並誕生了有關「救贖」的諸個偉大的宗教。因此之故,馬日文化進入燦爛輝煌的時代,而隨此以來的整整一兩個世紀內,宗教的經驗不斷地加強,到了至高無上、無以復加,甚至最後不能忍受的地步。像這樣一種宗教的張力,已瀕近於哥德式、吠陀、及任何其他文化靈魂,在其早春黎明時代,只會產生一次的,那種宗教經驗的極限之點。
但遠在此以前,敘利亞的阿波里那雷士(Appolinaris),即已預告了這一問題的「南方」觀念的存在:——在活的基督身上,不僅是「實體」而且是唯一的「實體」。神性「實體」的本身,不是與人性「實體」相連接,而是已轉形成為人性「實體」,此種一性論觀念的最佳表達,要透過斯賓諾莎的概念,才能真正獲得理解「唯一」的實體,出以不同的形式。在「加爾西頓」宗教會議(舉行於四五一年,西方在此又一度佔盡優勢)上,一性論者稱基督為「雙面偶像」(the idol with the two faces)。會議失敗後,一性論者不但脫離了教會,而且在巴勒斯坦與埃及,爆發狂銳的運動。而在查士丁尼時代,波斯的拜火教軍隊穿過了尼羅河,一性論教徒歡呼迎接,視為解放者。此一絕望的教內衝突,喧囂了一世紀之久,這不是學院觀念的衝突,而是一個地區的靈魂,想要為其人民追求安身立命的自由。其基本意義,乃是保羅的傳教工作的逆轉。如果我們能夠使自己,進入兩種新興教會國度的靈魂深處,毫無保留,而忽略一切教條上的細節,則我們便可看出:基督教的方向,是何其趨向於希臘的西方,而其與異教教會的關係,又是何其親密。這一趨向,在西方的教會統治者,終於變成為一切基督教的首領時,達到最高的地位。而當「偽形」的精神,已在三個決定性的宗教會議——「尼西亞」、「以弗所斯」、及「加爾西頓」上,烙下了本身的印記:永遠不容更改之時,真正的阿拉伯世界,便以自然的力量,奮發崛起,並設定阻礙,以反對西方。於是,在阿拉伯文化春天的末尾,基督教永遠分裂成三個宗教。這三個宗教,可以用保羅、彼得、與約翰的名字,分別予以象徵化。這三個宗教,同時也即是三個國度,分別存在於希臘、猶太、波斯三處古老的種族地區,而它們所用的教會語言,也分別借自於這三處地區,即希臘語、阿拉姆,及波萊維語。
馬日文化的人們,從貧苦的奴隸和苦力,直到先知與教主的本身,所感受的基始事象,所感受的上天「命運」,不是那永遠不復現的時光,在無邊無際的飛逝過去,而是「這一時日」(This Day)的開始與終結,這一人類生存於其間的「時日」,是命運注定、不可避免的,是創世以來即已訂定的。故而不但是世界空間、而且連世界時間,都是「洞穴似的」。由此,而出現了純粹馬日思想的確定感,確定任何事物,都自有「其」時間,從最初的救世主開始,其「時刻」即已寫定在古代經籍之中,直到日常生活微小的細節,所有的時間,均已注定,故而像浮士德式的匆忙追求,簡直毫無意義,不可想像。這一觀念,也即是早期馬日宗教、尤期是加爾底亞宗教的「占星學」的基礎,「占星學」即是預設一切事物,均已寫定在星辰之上,故而對行星歷程作系統的計算,即可獲知塵世事物的最終結論。古典文化的奧菲爾神諭,是回答唯一困擾阿波羅人們的問題,即:——未來事物的形式,「如何?」(How?),但「世界洞穴」的問題,卻是「何時?」(When?)。如果我們不能掌握馬日文化的這一基本問題,及這問題背後的宗教預設,則整個的天啟思想、耶穌的精神生命、耶穌在客西馬尼的痛苦經歷、他死後勃然崛起的偉大運動,都將根本不可理解。
在西元二四二年,波斯王撒班一世治下,出現了一位新的宗教創建者,他就是摩尼(moni)。摩尼拒斥了「沒有救贖性的」猶太舊教和希臘精神,而把馬日宗教的整個實質,結合為一種,所有時代中,最有力的神和-圖-書學創作,為此之故,他在二七六年,被拜火教的祭司,釘上了十字架。摩尼的父親,於生命的晚年,放棄了家庭,進入曼丹教團,他由父親處,獲得此一時代所有的宗教知識,故而能把加爾底亞與波斯的基本觀念,與約翰福音、及東方基督教的基本觀念,統一起來。他認為約翰福音中,「邏各斯」的神秘形像(對他而言,這相等於波斯神祇「伏渥、曼諾」),阿凡士塔傳奇中,查拉圖士特拉的神秘形像,以及後期佛典中,佛陀的形像,皆是神的「顯現」(Emanations),而他本人,他宣稱即是約翰福音中的聖靈、及波斯教神祇中的「所善揚」。由於在土耳其發現的古籍中,包括了部分久已失落的摩尼的作品,使我們如今能夠知道:拜火教、摩尼教、及景教的教會語言,皆與其地通行的語言無關,而乃是用「波萊維」語文。
馬日宗教中的默思(contemplation),斯賓諾莎稱之為對上帝的「理智的愛」(intellectual love of God),這種默思,增加了馬日思想的狂熱(ecstasy),普拉提尼斯,便有多次,曾受到這種狂熱的震撼,而他的學生鮑菲里,在早時也曾有過一次類似的經驗。另一方面,馬日教義的辯證,在斯賓諾莎著作中,有如幾何的方法,而在阿拉伯——猶太教的「後期」哲學中,則一般表現為「加蘭」(kalaam)的經義。然而,這兩者都基於一個事實,即:在馬日思想中,沒有個人的自我,而只有一種單一的「精神」,同時展現在一切教徒的身上,這一「精神」,其實也就是「真理」。不待強調的,由此產生的基本觀念:「政教一致」(ijma),已迥非一種概念或觀念可比,它已甚至成為驚天動地的力量,所經歷的活生生的事實,而一切的馬日宗教社會,均以此為基礎。「伊斯蘭的神秘教會,自此處展伸,無遠弗屆;到達了墳墓,在墳墓中,它包容了較早世代已死的回教教主;不惟如此,甚至還包容了伊斯蘭建教以前的義人。教主感到自己與眾人已統為一體。眾人幫助他,而他也可以用他自己的功勳,轉而增加眾人的至福。」奧古斯汀著名的「上帝之城」(City of God),既不是古典的「衛城」,也不是西方的「教會」,而是一個信徒、天使、及被賜福者結合的單元,正如同密斯拉教、伊斯蘭教、摩尼教、及波斯教教團一樣。因為此等宗教社會,是基於政教的合一,故而它在精神上,絕對可靠而無問題。「我的人民,」穆罕默德說:「永不能同意錯誤。」而在奧古斯汀的「上帝之城」中,也預設了同樣的信念。對奧古斯汀而言,絕對至上的教皇本身,或是任何設定教條真理的權威,絕不可能有何問題;否則,這會徹底摧毀政教合一的馬日概念。同樣的想法,可推廣應用於整個的馬日文化中——不但可用於教條,而且可用於律法,用於國邦。在伊斯蘭的宗教社會中,國邦只是形成可見一邊的微小單元,故而,它的運作,應由整個主體來予統轄。因此之故,在馬日世界中,政治與宗教的分離,在理論上是絕不可能的、不可思議的。但是,在浮士德文化中,教會與國邦的鬥爭,卻是與生俱來的,隨著邏輯的、必然的、無盡的概念發展,而演出不休。相形之下,馬日文化中,國家與教會的律法,乃是完全一致的,在君士坦丁堡的皇帝之旁,即是基督主教;在波斯國王之旁,即是查拉圖士特拉教主、在回教哈里發之旁,即是回教教主,同為至高無上,君臨萬民。這與哥德式時代,皇帝與教皇之間的關係,全無絲毫類似之處;同樣的,此等觀念,在古典世界中,也一樣聞所未聞。但在戴克里先的政體中,此種將「國邦嵌入於信徒社會」的馬日式作風,已經首次實踐,而至君士坦丁時,更已推行至完全發揮,淋漓盡致的地步,因為此時已是「偽形」逆轉,馬日文化反過來影響了古典的世界。
這個世界的布列情形,對馬日靈魂的覺醒意識而言,具有一種可以稱之為「洞穴」似的廣延(extension)西方人很難從自己的字彙中,挑出一個字眼,來表達這一感受,至多只能對此一馬日「空間」的意義,作出一點捕風捉影的暗示而已。固然,很多文化中皆有二元對立,在古典文化中,普遍主導了覺醒意識的對立,是「實質」(matter)和「形式」(form)的對立,在西方文化中,則是「力」(force)與「質量」(mass)的對立。但這兩種對立,前者產生的張力,消失於瑣小而特定的事象上,而後者的張力,則投射在它特定的活動之中。惟有在馬日的「世界洞穴」中,持續而不變的二元鬥爭,成為閃族的原始對立意象,這種二元對立,以種種不同的形式,充滿了馬日的世界。光明照耀著,透過了洞穴,而與黑暗鬥爭(約翰福音一章,五節),而光明、黑暗兩者,都是馬日靈魂中的「實體」。天上與地下,天堂與塵世,成為各具本體,而互相抗爭的力量。而這些最初的原始感覺中的對立,又分別與那些經過精神研析、具有批判意義的理解,例如「善」與「惡」、「上帝」與「撒旦」,分別混合在一起。於是,死亡,對於約翰福音的作者,以及對於嚴格的回教徒而言,不是生命的終結,而是另一種事物,是一種致死的力量(death-force),它與生命的力量(life-force)相抗爭,以爭取對人的掌握權。
年青的馬日諸民族,生活在古代巴比倫人遺下的廣大農人世界中,已經萬事俱備,一觸即發了。對於未來的最初預兆,約覺醒於西元前七百年,波斯人、猶太人、及加爾底亞人的先知宗教中。與後來的摩西經義的序聲,種類相同的創造意象,已以清晰彰明的輪廓,展示了自身的形像。隨著這一創造意象的出現。一種定位、一種方向、一種期盼的目標,也告確定成形。對於遙遠的未來,已描出了某些遠景,雖然仍是不甚具體,一片朦朧黝黑,但已有一種深刻的確定感,確定這一未來必會到臨。從此時起,人們的生活中,一逕有此一未來的幻影,一逕有一種使命的感受。
但事實上,在東方、西方、及南方,三大區域,所預定了的三種基督教的答案,一開始就已全部呈現,隱蓄在諾斯替教會的三個主要傾向之中,我們可以三大名家巴得沙尼斯、貝西里得斯(Basilides)、凡倫狄奈斯作為代表。這三大取向的交會點,是埃得薩城,這裏的街道,一會兒縈繞著景教教徒,為反對「以弗所斯」宗教會議勝利者的作戰吶喊,不久之後,又充斥著一性論教徒的吼聲,要求把依巴士主教(Bishop Ibas)投擲於曠野之中,膏於獸吻。
伊斯蘭教,我們認為是早期馬日宗教全體中的,一種「清教運動」(Puritanism)。它只在形式上,是一個新的宗教,可是在實質上,卻脫離不了南方基督教會及泰默猶太教義的範圍;要瞭解伊斯蘭教那神話似的成功,其關鍵就在於此一意義深刻的事實,而不在於它那嗜戰好戰的攻擊精神。塞息西亞的主教約書亞伯三世(Jesujabh III)曾抱怨說:只要回教徒一出現,成千成萬的基督徒,就跑去參加他們的行列。而在北非——奧古斯汀的老家——所有的人民,頃刻之間,都投入了伊斯蘭。穆罕默德死於西元六三二年,到六四一年時,整個一性論教徒及景教教徒的區域,包括「泰默」與「阿凡士塔」的區域,都已為伊斯蘭所佔領。在七一七年,伊斯蘭教已兵臨君士坦丁堡,而希臘的教會幾瀕臨覆滅的境地。而早在六二八年,穆罕默德的一位親戚,便曾攜帶禮物,來謁中國的皇帝宋太宗,並蒙准予離去,設立傳道院,從七〇〇年起,回教寺院已出現於山東。而在七二O年,大馬士革回教主,向久已定居在法國南部的阿拉伯人,發出指令,征服法蘭克人的王國。兩個世紀以後,當西方一個新的宗教世界,於舊的西方教會殘骸之中,興起的時候,伊斯蘭已經發展到了蘇丹和爪哇。
一件意義無限深重,但從未被人注意到、也從未被人正確地解釋為「傳教」活動的事實,即是:甚至在基督教之前,異教教徒已經為它的「融合崇拜」,贏得了北非、西班牙、高盧、不列顛、萊因河及多瑙河地區的大部分人口。例如凱撒便曾在高盧,發現過一種稱為「督伊德」(Druidism)的宗教,只是到了君士坦丁時代,這一宗教已經只有極少部分,尚能殘存未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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