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中國是否一國家
四、中國政治之特殊

封建解體,全國權力集中統一;此時其權彌重彌專,其需要自己警覺反省者乃彌切。這是一點。再則,此時皇帝一個人高高在上,陷於力孤勢危之境(參看前章),為求他的安全,亦是為大局求安全,此一需要彌見真切。這是更要緊之一點。可以說,其成為必要即在此。同時,因為封建之世,大大小小之君主甚多,此時通統化為官吏。所以過去偏於警覺國君一人者,現在就發展到監察多數官吏(不過說話仍對皇帝一人說話)。這又是一新的必要,基於這些,此一制度乃以確立。歷代制度之因革損益,此不細數。大抵上則對皇帝諫阻封駁,補闕拾遺;下則監察內外,糾彈百僚,以至風聞言事。此外遇有災異大難,更下詔求言,下詔罪己,策免三公,等等。凡此種種,怕是任何中古政治所未見,不能不說是中國的特色。然而你明白其由來,亦就不詫異了。
此所云「權力一元化」,是指中國從來沒有,亦永不發生「箝制與均衡」的三權分立的事。這是什麼原故?我們且尋看西洋是怎樣發生的,便不難勘對出來。這在西洋以英國肇始,原非出自一種理想規劃,而是事實慢慢演成的。三權之中,當然以立法行政之分離對立為首要。此二者,當初皆包於王權之中,何曾另外有什麼立法機關?明確地分離,肇始於近代,而淵源於中古。中古之https://m•hetubook.com.com巴力門,其構成原是以貴族僧侶為主,再加市民代表等。後此兩權分立,實由原初國內不同階層之兩面對抵而來。從不同之階層勢力言之,則此時計有(一)國王,(二)貴族僧侶,(三)都市第三階級;而其間以第三種勢力之關係最大。削除封建,是他們與王權合作之功;轉回頭來,限制王權,又是他們與貴族聯合之力。始而國王代表行政權,而貴族市民組成之議會則握有立法權。其後國王無復實權,退出了此對抗形勢。相對抗者,便為第二第三兩大勢力。他們此時固非分掌行政立法兩機關,卻是各結政黨,憑藉此兩機關,時時運用,以相競爭。再往後,到最近幾十年,上院無復實權,貴族們又退出了此對抗形勢。則有後起的勞工階級及其政黨,起來參加,仍為兩大勢力之抗衡。是歷史昭示:沒有分離對峙之社會形勢,則分權制度不會憑空發生,沒有以此形勢為背景之政黨互競,則分權制度不能得其運用。但中國的社會形勢如何呢?照上面所說,中國封建以貴族階級內部分化而解體;士人假借王權,擴充王權,其自身固不能構成一種勢力;抑且使整個社會從此走向職業分途,日就散漫。在全國中,尋不見任何一種對抗勢力,則權力統於一尊,夫何待言。
以上是說封建解體和*圖*書後,中國政治之大趨向,及其所向之鵠的。除了有時倒退之外,從未變更此趨向。正為理想始終未達到,而又非無其可能,所以人們總抱著希望在努力。——努力實現其制度所應有者,或修繕其制度,乃至重新調整之,卻未嘗捨此而他謀。那麼,是否後勝於前,可以見出其一步進一步呢?此亦未能。除細節上有些講求外,根本不見進步。儘管不見進步,而二千年間經過多次之改朝換代,竟亦沒有新思想或不同的運動發生。那麼,是否中國人太笨呢?亦不是。此其故,約言之有三層:第一,任何政治制度莫不基於其社會內部形勢外面環境而言,其中,內部形勢尤為主要基礎。中國自封建解體後,社會形勢散漫,一直未改。而沒有新形勢,則人們新的設想新的運動不會發生。在散漫形勢下,權力之一元化是不會變的。權力一元化不變,其救治之道只有這多,沒有新鮮的。第二,中國制度似乎始終是禮而不是法。其重點放在每個人自己身上,成了一個人的道德問題,它不是藉著兩個以上的力量,互相制裁,互相推動,以求得一平均效果,而恆視乎其人之好不好。好呢,便可有大效果;不好,便有惡果。因此,就引人們的眼光都注到人身上;而不論是向某個人或向一般的人要求其道德,都始終是有希望而又沒有把握的事。那麼,就常常在和*圖*書打圈子了。二千餘年我們卻多是在此等處努力。第三,中國歷史已入於循環中,為重複之表演,可看下章。
以我推想,這其間亦許多少有點事實確曾存在於古;然要必經過儒家一番渲染無疑。儒家崇尚理性,自然要加以鼓吹倡導,以求確立此一制度。但單是有歷史根據和有人倡導,還不夠;須待封建解體,而後事實上確有其必要與可能,此一制度,乃得確立。試分別言之。——
西洋在以新代舊之間,其階級確已得解放了一步。其社會構造、國家形式已經改變(可稱革命),從人類歷史進程上說,確已得進了一步。中國雖則未嘗不向著解放走,彷彿若將以職業代階級,以理性相安代武力統治者。但始終牽延於這種彷彿之中,近而封建之解放不徹底,遠而階級之徹底消除不可期。此二千餘年間政治之特殊,須得在此一說:第一、把政治作為倫理間之事,講情誼而不爭權利,用禮教以代法律;是曰政治之倫理化。這是把階級國家融攝在倫理社會中之結果。第二、對內對外皆求消極相安,而最忌多事,幾於為政治之取消;是曰政治之無為化。此蓋為階級缺乏,武力萎弱之所必至。第三、權力一元化,而特置一自警反省之機構於其政治機構中;政治構造國家形式卻從此永絕進步之機。前兩點,在前既有敘說,不更贅;第三點尚有待闡明於後。—m.hetubook.com.com
孫中山先生倡五權憲法,其監察考試兩權,自謂從中國政治制度得來。論者亦都承認二者為中國所特有。然更須知此兩制度原是相因而至,且有其相成之妙。特殊之中國政治,正要他們合起來才構成。按後世考試制度本於隋唐,上溯則為兩漢選舉。更上,則戰國之「薦引」、「上書」、「養士」,又實為其先導。更追上去,還有其根苗於古。總之,是從民間吸收新分子參加政治,統治被統治之間得以流通的那種事情,不必拘言考試,而其制度之建立,則須斷自封建解體以後。在前,不過階級壁壘不嚴,及其制度既立,便是階級壁壘之撤除。這又是任何中古政治所未見。然而正就是此一制度寖寖建立的時候,亦就是前一制度種種必要(君權重且專、皇帝一人孤危、官吏增多)寖寖顯露的時候。讀者試加回想,不是嗎?再則,前一制度自然是在引起當權者自己警覺反省,但最能促其警覺反省的,乃是與他不同的意見,是他圈外的意見,更要緊是被統治一面的意見。前一制度之真正意義,與其看做糾正個人過失,不如看做謀上下意思之流通。然而說話之人的流通,又是意思流通之本。假如人不流通,所謂「有言責者」僅限於一小圈,則意思之流通便幾乎不可能。所以言路實因仕途之闢而得其基礎。後一制度不但為前一制度開出其必要,抑且供給和-圖-書以其可能。所謂相因而至,相成之妙,指此。設若兩種制度各得發揮,而又藉著廷議廷推,互得配合運用,各達於其可能之理想地步;則一切在位者既皆以合法程序來自民間,一切政府措施又悉能反映乎民意。那高高在上端拱南面之皇帝,要不過象徵全國政治之統一而已,雖權力一元化又何害?所謂特殊之中國政治,要他們合起來構成,指此。
權力一元化者,誠然可以為所欲為。但其一舉一動,影響太大,他自己或者旁人,都不能那樣毫無顧慮,隨他去為所欲為。然則將如之何呢?那只有提高自己警覺而隨時反省了。因此,中國皇帝大權雖不可分割,亦不受限制;而自古似乎便注意到如何加強其警覺反省之一事。梁任公先生文中,有關於此之一段話說:
(上略)及其立而為君,則有記過之史,徹膳之宰,進膳之旌,誹謗之木,敢諫之鼓,瞽史誦詩,工誦箴諫,大夫進謀,士傳民語;設為種種限制機關,使之不得自恣。蓋遵吾先聖之教,則天下之最不能自由者,莫君主若也。猶懼其未足,復利用古代迷信之心理,謂一切災異悉應在人主之一身,而告之以恐懼修省。及其殂落,則稱天而謚,動以名譽,名曰幽厲,百世莫改。蓋遵吾先聖之教,則天下之最不得自由者,莫君主若也。(見《飲冰室合集》,文集第十冊《中國前途之希望與國民責任》一文,中華書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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