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們也像所有成人一樣,想買一棟房子。我們把照著屋前門廊的各種房子照片寄給我母親看。最後在英格麗五歲、奧斯卡兩歲的那年夏天,我們終於搬進了自己的房子。這是我最初的夢想:兩個可愛的孩子、一個有鞦韆(在我央求了兩三個月之後,羅伯特終於把它架設起來了)的院子,一個連名字都有綠意的小鎮,而且我們兩個人當中至少有一個人擁有一份很不錯的工作。這不都是我想要的嗎?更何況我還有我的母親。在與我們同住的最初幾年,她還能幫忙種花蒔草、吸地板,每天還可以在露台上的樹蔭下看一兩個小時的書,讓榆樹的細小葉影灑在她那銀色的髮絲和白色的書頁上,並一邊看著英格麗和奧斯卡尋找毛毛蟲。
也許就是因為這樣,我才進入了觸覺的世界,離開了視覺的國度。在歷經許多年每天作畫的日子之後,我卻從此不再素描也不再畫畫。我的家人舔我、咬我、親我、拉我,在我身上噴灑各種東西:果汁、尿液、精|液和污水。我一遍又一遍的洗手、洗澡、洗那堆積如山的衣服、鋪床、換母乳墊、幫孩子洗澡、幫他們擦乾。我反覆的清洗,想把所有東西都清洗乾淨,但在我的精力尚未恢復之前,事情總是又排山倒海的襲來。
然而,如果他們彼此相愛,那麼事情還是發生了。我把那些信放回抽屜裡。其中羅伯特寫給她的那封信最讓我生氣,但總共也就這麼一封而已,其他的信都是她寫來的。我搜遍他的畫室、辦公室和另一件外套,都沒發現其他證據。當天晚上,我甚至假借要去雜物箱裡找一把手電筒的名義——事實上他也不太會跟蹤我或注意我——到他的車子裡找,但仍然毫無所獲。他照常和孩子們玩耍,吃晚飯時也面帶笑容,看起來活力充沛,但眼神卻顯得冷淡而疏遠。我想這就是證明了。
我最親愛的人:
我們搬進新家的第二年,羅伯特在緬因州的一個繪畫營裡教書。當時他並不常提起那裡的事,但我認為那對他頗有好處。我們會笑談有關孩子們的事。到了晚上,如果我不太累的話,羅伯特就會碰碰我,教我不要睡著,然後我就會伸手過去抱他,然後一切又像從前那樣。我把他的幾件舊襯衫撕成三塊,拿來撢家具上的灰塵。事實上,我可以隨手從任何一堆抹布當中抽出一塊,並認出哪一塊是屬於他衣服上的布料,因為上面仍有他縈繞不去的氣息。他似乎工作得很愉快,而我也開始利用母親幫我照顧孩子的空檔做些兼職的編輯工作——大多數是在家裡——以便賺點零用錢,並幫忙付房子的貸款。hetubook.com.com
等到母親下了決定,把房子賣掉並辦好所有手續,已經是好幾年後的事了。這段期間,我和羅伯特一直住在學校的宿舍裡。有一回,我到密西根去幫母親送走父親留下來的大多數私人物品時,母女倆都哭了。當時我把英格麗交給羅伯特照顧,而他似乎也把她照顧得很好,不過我還是忍不住擔心他會忘記把她放在哪裡,或者讓她一個人在外面亂跑。
四月時,我和羅伯特都很喜愛的那些花再度在校園裡綻放。我走進樹林裡觀賞那些野生的品種,並和羅伯特一起在花園裡散步,讓英格麗欣賞花壇裡那些盛開的花卉。月底時,我在超市買了一組驗孕器。看著那條粉紅色的線慢慢滲過白色的橢圓形表面時,我不太敢告訴羅伯特,儘管我們之前已經達成共識,要再生一個小孩。當時他經常顯得頗為疲倦或沮喪。但後來他聽到這個消息時,似乎還是很高興,而我則覺得英格麗的生命至此才算圓滿。畢竟,只生一個小孩有什麼意思呢?檢查結果顯示我懷的是個男孩,於是我便為英格麗買了一個男娃娃,讓她練習抱它並替它換尿布。十二月時,我們再度開車到婦產科診所。歷經猛烈而快速的陣痛後,我把孩子生了下來,將他帶了回家,取名為奧斯卡。他有一頭金髮,長得像我的母親,但羅伯特則堅稱他更像他的媽媽。那兩三個禮拜期間,兩個媽媽都前來幫忙。他們分別住在鄰居家空出來的房間,沒事就喜歡爭論孩子究竟像誰。從此我又開始推著嬰兒車走動,多半時間我不是懷裡抱著一個嬰兒,就是膝上坐著一個孩子。
凱特
我拿著那封信站在光線充足的圖書室裡,心想那些文字究竟是什麼意思?他說他一直過得很寂寞,說他陷入了一場超凡絕俗的戀愛。這當然是一場「超凡絕俗」的愛情,因為他已經結婚了,生了兩個小孩,而且精神可能已經不太正常。那我呢?我不寂寞嗎?可是我卻沒有任何「超凡絕俗」的東西,只有我必須應付的現實生活:孩子、碗盤、帳單,以及羅伯特的精神醫師。他以為我比他更喜歡這個現實世界嗎?
羅伯特上完課回來後,我摸到他那件褐色的毛衣、那一綹綹的鬈髮、那有鬍碴的下巴、他褲子後面的口袋以及他那長了繭的手。我看到他把孩子們抱起來,便可以感受到他那粗糙的臉頰刮著他們細嫩的肌膚,以及他們那愉悅的感覺。在那樣的時刻,他似乎全心全意的和我們在和*圖*書一起,而他的碰觸就是一個證明。如果我那天不是很累的話,到了晚上他會碰碰我,讓我不要睡著,然後我便會伸手去碰觸他那光滑的身軀、大腿中間柔軟而鬈曲的毛髮,以及那扁平而完美的乳|頭。這時他似乎不再看著我,到最後終於進入了我的觸覺世界。然後我們之間便開始存在著一個不停移動的空間,直到最後合而為一為止。那是一種火熱的親暱,一種例行的宣泄。那一陣子我身上似乎總是沾滿了各式各樣的排泄物:滴落的乳汁、太早幫奧斯卡換尿片時那噴在我脖子上的尿液、大腿上的泡沫,以及臉頰上的口水。
我緩步走進他的畫室,看著那座畫架。那女人就在那兒。我以為我已經習慣她了,習慣她出現在我們的生活裡。這幅畫他已經畫了好幾個禮拜。畫中的她獨自一人,臉部還沒完全畫好。但如今連我都知道如何在那塊粗略的橢圓形空白中填入她正確的五官樣貌。她站在一扇窗戶旁,身穿一件袒胸露肩的淺藍色寬鬆長袍,一手拿著一支畫筆。再過一兩天,她就會對他微笑或神情嚴肅而堅定的看著他,黑色的眼眸裡充滿愛意。我原本已經認定她是個虛構的人物,是羅伯特想像出來的。我真是太相信他了,如今才發現我最初的直覺是正確的。她是個活生生的人物,而且他還寫信給她。
秋天時,輪到羅伯特休假了。他去法國待了十天。他說他想再去看看那幾座大美術館——自從大學畢業後,他就再也沒去過了。他回來時顯得容光煥發、一副很興奮的模樣,讓我覺得這個錢花得很值得。翌年一月,他也應從前一位教授的邀請,在芝加哥舉辦了一次規模頗大的個展。我們全家都搭飛機前往出席,花了很多錢。在那一兩天內,我發現他已經開始出名了。
有一天早上,我母親帶孩子們去公園玩。我洗完早餐的碗盤後便上樓鋪床,並開始在門廳的書桌前工作。這時我看見羅伯特畫室的門開著。我起床時,他已經手捧著咖啡杯離開了(他那一陣子每天都很早起床,到學校裡作畫)。這天早上我注意到他有什麼東西掉在地板上,是一小張紙,躺在那扇打開的門旁邊。我把它撿了起來,也沒想太多。因為羅伯特經常把各種便條紙、備忘錄、小張的素描,以及揉皺的餐巾紙等什麼的,丟得到處都是。
我從不知道羅伯特在寫情書或其他文字時,詞藻可以如此華麗——他寫給我的信一向簡短扼要。這點讓我在那一瞬間比看到這封情書本身更加難受。信中的語調溫文儒雅,幾乎有些老派。我從來不知道羅伯特有如此殷勤的一面。他希望對方能夠認識他的妻子,但m•hetubook.com.com他卻從未對我顯露過他的這一面。
我想那段時間——大約三年吧——我們之所以過得很好,事實上是因為我母親在這裡的緣故。每當有人陪我,或母親在的時候,羅伯特總是處於最佳狀態。他偶爾會有幾個晚上不睡或者留在學校,而且事後總是面有倦容,偶爾也會有一段時間顯得焦躁易怒,然後就有幾天會很晚起床。大致上而言,我們過得很平靜。在搬出學校宿舍前,羅伯特自動把閣樓上那些亂七八糟的圖像給粉刷掉了。我不知道這和藥櫃裡那些橘色的塑膠藥瓶有多少關係。每隔一陣子,他會提到他去看了Q醫生。對我而言,這就夠了。Q醫生當然幫不上我的忙,但顯然可以幫助我的丈夫。
突然間,我想把這個房間砸爛,把他的素描簿撕破,把這幅畫推倒在地上,把她弄髒、用腳踩她,並把牆上的海報和亂七八糟的明信片都扯下來。但一想到這樣,豈不就像是電影上打翻醋罈子的老婆,簡直太老套、太丟臉了,於是便忍了下來。這時我的腦海中掠過一個鬼鬼祟祟的念頭——如果羅伯特不曉得我知道了,我就可以查出更多的資料。於是我把那張紙片放在我的書桌上,打算將那些字眼抄下來後,再放回他畫室門邊的地上,以免他發現它不見時會四處尋找。我猜想那一刻他會俯身將它撿起,心中暗想:「什麼?我把這種東西掉在這裡?好險!」然後便將它放進口袋或桌子的抽屜裡。
我的下一步便是巧妙的搜尋他的繪圖桌的每個抽屜,並小心翼翼的把每一樣我碰過的東西——大支的石墨鉛筆、灰色的橡皮擦、油畫的收據、一片吃了一半的巧克力等等——物歸原處。在其中一個抽屜的後半部,我看到了好幾封信,信上的筆跡我不認識,顯然是寫給他的回信。
親愛的羅伯特,摯愛的羅伯特。我今天畫一幅新的靜物畫時想到了你。你認為靜物值得畫嗎?我們為何要畫一個沒有什麼生氣的東西呢?我很好奇我們是如何用手來為某個東西注入生命的?在某個景象和你的眼睛之間、在你的眼睛和你的手之間,然後在你的手和畫筆之間,那股有如電流般躍動的神秘力量究竟是如何產生的?當然,最重要的還是眼睛。你能看到什麼是最重要的,不是嗎?因為無論你的手能做什麼,都不能彌補眼睛的不足。我得趕緊去上課了。但我時常想到你。你知道,我是愛你的。瑪麗。
那些日子我的生活大都與觸覺有關,而我猜想他的生活則是充滿了色彩與線條,因此我們看不清彼此的世界,或者應該說他不太能感覺到我的存在。我一整天都摸和圖書
著各式各樣的東西:收拾碗盤時,我摸著那些乾淨的碟子和碗;在浴缸裡幫孩子洗澡時,我摸著他們那沾了洗髮精黏滑的頭、他們柔嫩的面頰和那長著疹子的屁股上黏著的一小坨糞便;做飯時,我摸著那些熱騰騰的麵條;把洗好的衣服丟進乾衣機時,我摸著那些又溼又重的衣物;坐在門前的階梯上,一邊閱讀一邊看著他們在剛長出來刺刺的草地上玩耍時,我感覺到地上的磚塊;八分鐘後,當他們其中一個跌倒擦傷時,我摸到青草、泥土和他們膝蓋上的傷口、黏黏的OK繃、溼溼的臉頰、我的牛仔褲和那條鬆脫的鞋帶。
那是我們認識不久後,我買給他的一件手織舊毛衣,是從愛爾蘭進口的,狀況很好,穿了好多年都沒壞,甚至比我們的婚姻更耐久。當他回到家抱我時,我摸著他的手肘,便摸到了毛衣的袖子。他在毛衣底下總是穿著一件舊舊的長袖T恤或一件鬆垮垮的棉布套頭衫,顏色不外乎是已經褪掉的猩紅或深綠,雖然和毛衣不見得搭配,但不知怎地,看起來效果卻很強烈。他的頭髮有時長有時短,有時垂在毛衣領口上,有時剪得短到後腦勺,但身上的毛衣總是那一件。
我對羅伯特的印象一直停留在孩子還小而我們住在學校宿舍的時期。我不知道何以如此,只知道那段時間是我們生活最美滿的時刻,但我想也是羅伯特的精神開始逐漸崩潰的時候。即便同住在一個屋簷下、每天看到他光著身子以及半掩著門坐在馬桶上的模樣,久了也不免面目模糊,只剩下一個輪廓。但在孩子還蹣跚學步、母親也尚未搬來和我們同住的那段時期,羅伯特在我心中的印象卻是輪廓清晰、色彩鮮明的。他在寒冷的天氣裡總是穿著一件厚厚的褐色毛衣。直到現在我都還記得那毛衣近看時,黑色和栗色交織的線條以及上面所沾的線頭、木屑、小樹枝等各式各樣的雜物。那是他在學校的畫室作畫以及到戶外寫生時所沾到的東西。
我的手開始發抖,覺得想吐,覺得整個房間都在晃動。那麼,這就是她的名字了。她一定是個學生,也可能是學校裡的另一個教師,但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應該會認得這個名字才對。她說她得趕緊去上課了。學校裡多的是我不認識甚至根本沒見過的學生。即使是在我們還住在學校宿舍裡的時候,我也不可能看過每個學生。這時我想起五年前搬到綠丘鎮時,我在他的口袋裡發現的那張素描。所以,這件事已經延續很久了。他一定是在紐約遇見她的。從那時到現在,他已經去過北邊好幾次了,包括在那兒待上一整個學期的那一次。他是不是為了更常https://www.hetubook.com.com看到她才去的?是不是這樣他才突然請假且不願意帶我們一起去?她想必也喜歡畫畫,可能是藝術系的學生、業餘畫家或職業畫家。畫中的她手裡還拿著畫筆,所以不用說她當然也畫畫,就像我從前那樣。
那是大約四分之一張書寫用紙,被撕了下來,可以看出寫的人似乎感到很挫折。而那人是羅伯特,因為上面是他的筆跡,但比平常要整齊一些。那幾行字現在仍藏在我的書桌裡,但我並沒有保留原來的那張紙——事實上我後來把它揉成了一團,朝他的腦袋扔過去,被他接住並放進口袋裡,後來就再也沒有見過了。我之所以還保存著那幾行字,是因為出於某種直覺,我先在書桌前坐了下來把它們抄了一遍,然後藏了起來,之後才去找羅伯特對質。我猜想當時我可能是依稀覺得,有一天我會在法庭上用到它們,也可能是怕自己以後要用到時會忘記某些細節。信上寫著:「我最親愛的人」,卻不是寫給我的,我也從沒見過羅伯特用他那支黑筆寫下這些字眼。
此刻我接到了妳的信函,深受感動,便立刻提筆回覆。是的,正如妳在字裡行間所流露出的同情之意,我這些年來確實過得頗為寂寞,但說來奇怪,我卻希望妳能認識我的妻子。但果真如此,妳我早已依世俗的禮教彼此結識,而不致像現在這般陷入一場超越塵俗的愛(請容許我如此稱呼我們之間的情感)。
但「瑪麗」是個多普通的名字呀!是「瑪麗有隻小綿羊」的瑪麗,是耶穌母親的名字,是蘇格蘭女王、血腥瑪麗或抹大拉的瑪麗亞的名字。所以這個名字並不保證天真純潔。信上的字跡大大的,帶著少女的氣息,但並不粗野,拼字正確,措詞巧妙,有時甚至非常動人,時而詼諧,時而又有些憤世嫉俗。有時她謝謝他送她一張素描,有時也會在信中附上一張她自己畫的精巧素描。其中一幅佔了一整頁,畫的是人們坐在一家咖啡廳裡,桌上放著馬克杯和茶壺的情景。其中一封信的日期就在幾個月之前,但大多數的信上都沒寫日期,而且全都沒有信封。他或許是把那些信封都扔了,也可能他是在別的地方拆信,然後沒把信封帶走。或者他是為了方便把信帶在身上而把信封拿掉,因為其中幾張邊緣已經磨損,似乎一直被放在口袋裡。她在信中並未提到他們之間見面的情形或見面的計畫,只說有一次他們曾互相親吻。除此之外,他們之間似乎並未發生親密關係,儘管她常說她想念他、愛他,連做白日夢也會想到他。在其中一封信裡,她稱他為她「得不到」的人,讓我猜想他們之間可能就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