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在午餐後返回「白獅旅館」客房,凝視鏡中自己的面孔。他腦中昏昏沉沉的,千頭萬緒一時也說不清。但他確實感到一些莫名的神祕情緒;一種隱約的挫敗感,但這與他在柯布堤所遇到的小插曲毫無關連,而是因為他在午餐時跟崔蘭德阿姨提到一些瑣碎小事,他自己所特有的種種推託之辭;他並不知道,他對於化石學的興趣,是否足以讓他充分發揮他的天賦才能,他也不曉得,他跟蒂娜兩人是否真的了解彼此,同時他還有著一股漫無目標的淡淡愁思,而這或許只不過是因為——他最後終於做下結論——他現在不知道該如何去打發這個陰雨連綿的漫長下午。畢竟當時是一八六七年,而他也只不過才三十二歲。同時,他向來對生命總有著太多的質疑。
只要家裡有紳士來訪,查爾斯的伯父就會嘮嘮叨叨地述說侄兒獵鳥的英勇事蹟,把客人給煩得要命,而每當他心裡一興起想要解除查爾斯繼承權的念頭——他只要一想到這件事,就忍不住暗暗生悶氣,誰叫他沒有子女,只好讓家族的男性子嗣繼承家產——他只要望著查爾斯的那隻不死鳥,心中就會重新湧出伯父的慈愛情懷。查爾斯確實有些令人失望的缺點。他並沒有乖乖每週寫信向伯父問好,而且他還喜歡整個下午窩在溫思雅莊的圖書館裡,那正是他伯父連踏都懶得踏進去的地方。
但仍有一個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是,每一個生物的主要機體組織皆是由遺傳所決定;因此,即使每一個生物皆能在自然界適得其所,但它們有許多的機體結構,都與現今生活習性並無任何直接的密切關係。
除此之外,他還有另一些更加嚴重的過失。他在剛進劍橋念書的時候,確實也曾發憤向學,生吞活剝地讀了不少經典名著,並乖乖在三十九條信綱上簽署姓名,可稱得上是一名品學兼優(跟當時多數年輕人大不相同)的好學生。但到了二年級,他卻不慎結交了一些狐群狗黨,並在一個霧濛濛的倫敦黑夜裡,跟一名女孩裸裎相見,耽溺於肉|欲而不可自拔。然後他回過神來,掙脫倫敦女孩那對渾圓豐潤的臂膀,快步衝進教堂;事後沒過多久,他就宣稱他決定要從事神職,把他父親嚇得半死。這個重大的危機只有一個唯一的解決辦法:趕緊把這個中了邪的年輕人送到巴黎去。在那個城市裡,他那原本已被玷汙的童貞,變得更加晦暗不堪;但就如他父親所期望的一般,他原本要終身奉獻給教堂的念頭,卻也因此而煙消雲散。查爾斯已清楚看出,「牛津運動」雖有著極富吸引力的訴求,但仍只是換湯不換藥的羅馬天主教教義罷了。他不願耗費他那消極懶散但卻貪圖安逸的典型英國氣質——一方面憤世嫉俗,但在另一方面卻又循規蹈矩去替那不盡可靠的羅馬天主教上香祝禱。返回倫敦之後,他匆匆翻閱了當時的十來種宗教理論,最後終於豁然開朗(令人存疑的太多,而使人確信的又太少),成為一名心智健全的不可知論者。生活中若真有神明存在,那麼查爾斯所信奉的應該是大自然,而不是《聖經》;他若是早生幾百年,他很可能會成為一名理神論者,甚至是一名泛神論者。要是有同伴的話,他星期天偶爾也會去做做禮拜;但他從來不會單獨踏進教堂。https://www.hetubook.com.com
查爾斯喜歡他的伯父,他的伯父也相當喜愛他。但若是單就外表看來,這對叔侄的關係並不是十分親密。雖然查爾斯已做了相當大的讓步,只要伯父吩咐一聲,他就跟他一起去打打鷓鴣,射雉雞,但他說什麼也不肯去獵捕狐狸。他並不在乎捕到的獵物是否可以變成桌上佳肴,但他對於獵人卻有著一股難以言喻的厭惡。更糟的是他還有個怪癖,只要情況允許,他就寧可走路也不願騎馬;而當時除非是在瑞士阿爾卑斯山區,紳士們若是把散步當作休閒活動,總免不了會引人側目。他對於馬兒本身並沒有什麼惡感,但他天生愛好自然,總希望能優哉游哉地在近距離欣賞大自然的一切。不過,他的運氣實在是很不錯。在多年前的一個秋日,他伯父的麥田中突然跑出一隻罕見的鳥兒,碰巧被查爾斯當場射殺。當他發現自己射殺了一隻極為稀有的珍禽時,他不禁暗暗責怪自己,因為這畢竟是索爾茲伯里平原上最後一批被射殺的大鴇(Great Bustard)之一。他的伯父卻樂得要命,把那隻鳥兒製成標本,讓牠像隻雜種火雞似地裝在溫思雅莊客廳的玻璃匣裡,永遠瞪著一對珠子似的眼珠凝視遠方。
你可以看出查爾斯有些好高驚遠。這是遊手好閒的知識分子們慣有的通病,為了替自己的無所事事找理由,只好設定一個難以企及的遠大目標。簡單說,就是他有著滿腔拜倫式的虛無倦怠,可惜卻缺乏拜倫式的宣洩出口:他既沒有創作天分,也不愛m.hetubook.com•com縱情聲色。
查爾斯向來自詡為一名具有科學精神的年輕人,而他若是聽到那些關於飛機、噴射引擎、電視和雷達等等未來世界的奇觀,他或許也不會太過驚訝;但人類對時間觀念的巨大轉變,卻必然會令他感到震驚至極。我們這個世紀最大的痛苦,就是時間永遠都不夠用,而我們會擁有這樣的時間觀,並不是因為對於科學的無私熱愛,也不是出自於智慧的判斷。真正的原因是,我們耗費大半的人類聰明才智與社會成本,來研究出最富效率的做事方法——彷彿人類最終極的目的,並不是要盡力使人性臻於完美,而是要讓一切事情全都變得疾如閃電。但是對查爾斯,以及與他同時代的社會菁英而言,他們的生活節奏無疑是一支悠緩的慢板樂章。他們所煩惱的並不是該如何在有限的時間裡,努力填入想要從事的所有活動,而是挖空心思拖延時間,好消磨掉這無所事事的漫漫長日。
在我們人類歷史的所有年代中,任何有智慧的人都會選擇在一八五〇年做一名年輕人。
「我有找過。我在像你這個年紀……」
他在罪惡之都待了六個月,然後於一八五六年返回故鄉。三個月之後,他的父親就溘然長逝。查爾斯將貝爾格雷維亞的大豪宅出租給別人,自己搬到肯辛頓一間較小的公寓,這裡比較適合年輕單身漢居住。家裡只有一名男僕、一個廚子,和兩名女僕負責照料他的生活起居,而對於像他這樣一位身分高貴且家境富裕的紳士來說,這未免太過簡樸。但他自己倒是很滿意這樣的安排,更何況,他有大部分時間都在雲遊四海。他將他到偏遠地區的旅遊見聞,寫了一、兩篇文章投稿給時尚雜誌;在他旅居葡萄牙九個月之後,甚至還有一名富於冒險精神的出版商,請他寫一本遊記出版上市哩,但對查爾斯來說,寫書賣錢似乎有失身分——而且這顯然是一件得勞心勞力,長期全心投入的辛苦工作。他不怎麼認真地考慮了一會兒,就決定放棄。事實上,在他人生的第三個十年中,他大半時間全都耗在漫天空想,結果卻一事無成。
他的伯父常逼他快點完成他的終身大事,但查爾斯卻總是立刻反擊,說伯父自己還不是一生未婚,這時老人就會喃喃抱怨。
他一生平順,但卻有著一件刻骨銘心的傷心事——他年輕的妻子難產過世,尚未出生的小女兒也同時胎死腹中,那時查爾斯才只有一歲大,但他強忍悲痛熬了過來。他雖然對孩子並不特別關愛,但至少不惜金錢地請了許多教師和教練來教育查爾斯,畢竟除了他自己之外,這個孩子可算是他在這世上最愛的人了。他賣掉部hetubook.com.com分土地,眼光獨到地拿來投資火車債券,但卻又愚昧至極地在賭桌上揮金如土(他想要尋求慰藉時,通常並不是求助於全能的上帝,而是直接跑到全贏賭場),簡而言之,照他的生活方式,他似乎是不應該誕生在一八〇二年,而是一七〇二年,因為他人生最大的目的就是追求享樂……他最後也多半是因為享樂過度,才會在一八五六年英年早逝。查爾斯因而成為唯一的繼承人;他不僅獲得了他父親大幅縮減的遺產——他投資火車債券的利潤全都貢獻給了紙牌遊戲——日後也同樣也可以繼承伯父的萬貫家產。不過,在一八六七年,他的伯父除了嗜飲紅葡萄酒的遺傳愛好之外,完全看不出一絲早逝的跡象。
現今富裕生活所造成普遍徵兆之一,就是具有破壞性的精神疾病;但在查爾斯那個時代,他們的問題卻是心如死水般的無聊厭倦。沒錯,一八四八年的革命狂潮,以及早已銷聲匿跡的人民憲章運動,那些黑暗的記憶仍然如一個巨大的陰影般籠罩住整個時代,但對許多人——以及對查爾斯——而言,最重要的就是,那些遙遠的騷動聲並未爆發成難以收拾的災禍。不可否認,六〇年代經濟十分繁榮,不僅工匠們迅速致富,甚至連勞工階級的生活都大為改善,而革命的火花也因此而漸漸熄滅,甚至完全被遺忘,至少在大英帝國確實是如此。當然,查爾斯並不知道,就在那一個下午,有一名勤奮的德裔猶太人,正在大英博物館的圖書室裡默默埋首工作,而他在那些陰暗灰牆之間所從事的工作,日後終將會結出豔紅無比的果實。你若是對查爾斯描述那枚豐饒的果實,或是世人將其生吞活剝消化之後所造成的種種後果,他想必會認為你是滿口胡言不論他信或不信,在一八六七年三月的六個月後,《資本論》(Kapital)的第一卷就在漢堡問世了。
由於種種難以盡數的個人因素,查爾斯並未變成一個名副其實的悲觀主義者。他那位有著准男爵頭銜的祖父,早已淪落成第二流的英國鄉紳。他嗜飲紅葡萄酒,熱愛獵捕狐狸,對於太陽底下的一切事物,都有著做學術研究般的蒐藏興趣。他最主要的收藏是書籍;但到了晚年,他卻如著魔似地拚命到處開盤,挖遍了他三千畝威爾特郡(Wiltshire)土地上的所有無害土丘,為此他花費無數錢財,也幾乎耗盡了家人們的耐心。他狂熱地蒐集環列巨石柱群、無字碑、燧石,以及新石器時代的墓穴,而他的長子在這方面可說是家學淵源,一繼承產業和圖書就開始同樣狂熱地蒐集各種可以攜帶的小巧戰利品。不知該說是遭受上天的懲罰,還是獲得特別的恩寵,這名長子終身未娶,因此老爵爺的次子,也就是查爾斯的父親,有幸繼承了大筆的土地與錢財。
不過,他雖然在死氣沉沉的維多利亞時代氣氛中隨波逐流,但他本質上並不是一名膚淺輕浮的紈袴子弟。他在偶然的機會下,遇見了一些了解他祖父狂熱嗜好的人,而他這時才赫然驚覺,原來就只有他們家族的人,才會把這位老先生成天率領著一群困惑不已的鄉下人,四處挖掘古蹟的行徑視為笑柄。在其他所有人記憶中,查爾斯.史密森爵士是一位對於羅馬人征服英國之前的古老年代,有著深刻研究的考古學先驅;一些被他淘汰的蒐集品,已被大英博物館感激萬分地收為珍藏。查爾斯漸漸發現,跟父親和伯父比起來,他的氣質性情跟祖父更為相近。在過去三年中,他對古生物學越來越感興趣,並決定從事這方面的工作。他開始經常參加地質學會的各種學術研討會。他的伯父只要一看到他抱著他的楔形錘和蒐集袋,大搖大擺地踏出溫思雅莊,就深深感到不以為然,在他看來,紳士們在鄉下出外走動時,手裡還是拿馬鞭或是獵槍比較恰當,但他退一步想,這至少還是比整天窩在那間該死的圖書室,抱著那些該死的書本要好一些。
「我親愛的伯父,我的視力可好得很哩。你就別再擔心了。我一直在尋找適合我的女孩,只是還沒找到罷了。」
不過,那些家裡有適婚年齡女兒的母親們心裡都明白,死神有時或許會延期造訪,但幸好該來的總是會來的。儘管查爾斯沒什麼燦爛的前途,他畢竟還算是一個有趣的年輕人。在那個時代,一名舉止合宜的英國紳士,通常都必須表現出一本正經的無趣紳士風度(維多利亞時代的人用誠摯、正直,清高等等形容詞來加以美化),而令人遺憾的是,查爾斯旅遊海外的經歷,卻多少消蝕掉這層裝模作樣的紳士外衣。他外表看來有些憤世嫉俗的調調,而這正就是內心道德敗壞的明顯徵兆,不過,他在社交圈卻相當受歡迎,媽媽們對他青睞有加,爸爸們對他拍背示好,女孩子更是對他吃吃傻笑。查爾斯喜歡漂亮女孩,同時也不在乎用些若即若離的態度,讓她們和她們那些野心勃勃的父母們,懷抱著一些錯誤的期待。這使他贏得了冷漠無情的壞名聲,但這倒也沒有冤枉他——等他到了三十歲的時候,他在婚姻獵場中已變成了一頭身經百戰的機警臭鼬——他總是嗅嗅誘餌,就連忙掉頭離去,避開前方那危險婚姻陷阱的森森利齒。
——G.M.楊格(G.M.Young),《世代畫像》和圖書
「胡說。你根本連找都沒去找過。」
老人悶悶不樂地凝視著他的紅葡萄酒。他其實並不遺憾身邊沒妻子作伴;但少了幾名可以讓他買小馬小槍來寵愛的孩子,卻令他感到難以釋懷。這讓他覺得,他這一生並未留下任何痕跡。
「那時候你整天忙著養獵犬獵鷓鴣,哪有空去管這些。」
然而,查爾斯還對另一件伯父所看重的事情漠不關心,使老人家更加感到滿心不悅。「自由黨」的標誌——黃絲帶和水仙花,在溫思雅莊被視為令人深惡痛絕的詛咒;老人家是「保守黨」的忠貞黨員——並十分熱中於政治活動。但不論他如何千方百計地誘使查爾斯參選國會議員,卻總是遭受到禮貌性的婉拒。查爾斯聲稱自己並沒有任何特定的政治立場。他私下十分崇拜格萊斯頓;但在溫思雅莊,格萊斯頓卻被視為大逆不道的賣國賊,甚至連提都不能提。因此,為了顧及家人的感受,再加上他原本就不慣投入社會的懶散習性,查爾斯就這樣輕易放棄了這份原本應該十分適合他的政治事業。
「我真是太盲目了。太盲目了。」
懶散應該是查爾斯最顯著的特徵吧。他就跟同時代的許多人一樣,感覺到世紀初那股強調責任的自我奉獻精神,已漸漸為另一股注重自我價值的風潮所取代:推動英國繼續前進的力量,已不再是純粹奉獻的無私情懷,而是逐漸轉變為一種渴望受到世人肯定尊敬的功利計算。查爾斯知道自己太過患得患失。但有了麥考利的成就在前,誰還有膽量去撰寫歷史?不論是寫詩或是寫小說,此刻正是英國文學史上百花爭鳴,人才濟濟的燦爛時期,想要出人頭地談何容易?賴爾(Sir Charles Lyell)與達爾文至今依然健在人世,有誰能超越他們,成為一名有創意的科學家?要想成為政治家,迪斯累里(Benjamin Disraeli)和格萊斯頓兩雄對峙,各據一方,哪還有任旁人插足的空間呢?
——達爾文,《物種起源》
「我從來就沒找到適合我的女人。」